中标
高端光学膜生产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7912.8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afxgz00358
预算金额17912.8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公告正文
高端光学膜生产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高端光学膜生产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XGZ00358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3月14日
高端光学膜生产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草桥东路8号院7号楼;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59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柒仟玖佰壹拾贰万捌仟叁佰零捌元柒角陆分(179128308.76元)
质量:合格
工期:455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潜山北路16号;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A-7943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柒仟玖佰壹拾贰万捌仟叁佰零捌元柒角柒分(179128308.77元)
质量:合格
工期:455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新海大道15号;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62号中建大厦21-22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柒仟玖佰壹拾贰万捌仟叁佰零捌元柒角柒分(179128308.77元)
质量:合格
工期:455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四局集团合肥置业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96号;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府合肥智慧产业园A14楼6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柒仟玖佰壹拾贰万捌仟叁佰零捌元柒角柒分(179128308.77元)
质量:合格
工期:455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水安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1288号;合肥市新站区当涂北路530号安徽省泰源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研发中心办公楼1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柒仟玖佰壹拾贰万捌仟叁佰零捌元柒角柒分(179128308.77元)
质量:合格
工期:455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10层
联系人:陈亮
联系方式:0551-6426206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文忠路与学府路交口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项目负责人:杨柯
联系电话:0551-65777671
公示期: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3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文忠路与学府路交口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518室,联系人:杨柯,联系电话:0551-6577767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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