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量原子层沉积仪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拟对高通量原子层沉积仪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高通量原子层沉积仪 合同金额(元):3291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精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重新协定本合同的交货条款为“2024年11月30日前交货”,卖方将在新的交货期内完成对买方的供货;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于2023年12月15日按照高通量原子层沉积仪项目(SZDL2023002328)招标结果,与卖方及各方代理签订商品贸易合同。由于受到1)国际形势因素,卖方工厂原材料来货受到影响,产能被迫降低;芬兰出口审查收紧,该类型货物出口审批难度加大。2)卖方香港应材微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无法接收信用证付款方式,因此由卖方重新指定其100%控股子公司江苏应材微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此次交易的收款方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清华校区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