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海政通(一期)项目(A包)- 协同办公部分(第2次)-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人 | 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 ||
项目名称 | 海政通(一期)项目(A包)- 协同办公部分(第2次)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1.全省政府内部协同运行和监管体系设计; 2.标准规范体系; 3.平台公共支撑能力体系; 4.平台公共业务应用协同(一网协同)体系; 5.平台公共支撑能力体系-实施服务; 6.平台公共业务应用协同(一网协同)体系-实施服务; 7.其他公共支撑服务及平台实施推广; 8.硬件设备购置、成品软件购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3410.863379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一)论证采购方式的依据。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项第⒉类“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兼顾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和政府职能转变,结合专家论证意见,统筹确定是否面向某一特定的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具有显著的基础性、公共性和服务性,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属性。 “海政通”建设目标明确,按照“平台之外无系统”的理念,打造面向全省各级政府人员的办公总入口,整合接入全省办公类和业务类系统,各类应用依托海政通平台进行高效开发、集成、部署与管理。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互通、业务流程优化与“一网协同”,推动机关内部办事高效化、政府决策指挥智慧化,是服务数字政府运行的基础平台,项目具有基础性、公共性和服务性。这些建设内容具有明显的共同特征就是基础性、公共性和服务性,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属性。 (三)项目具有平台化、数字化、集约化的特性,有需保障全过程完整性、连续性、一致性的特殊要求。 海政通平台是服务数字政府运行的基础平台,支撑保障意义重大。基于原有项目中的政务协同基础平台、内跑平台、政务应用专题分析等平台拓展升级的建设内容可充分利用原有项目海南省政务钉钉平台建设成果优势,沿用原有项目的技术平台底座,以确保整合接入政务服务和政府管理应用系统链接顺畅,避免兼容性等方面带来的技术风险。 一是项目具有整体统一的特殊要求。海政通”是海南省政府数字化转型两大公共支撑平台之一,需保障平台的统一完整性。 二是项目具有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的特殊要求。 如果这些内容不由数字海南有昧公司继续承建,而调整为其他开发商来承建,会产生不可控的不良影响。 另外,从管理体制机制和技术架构的特殊性考虑。海南省行政扁平化管理体制机制决定了海南省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的特殊性,无论是技术架构、部署方式还是管理模式都与其他省存在差异,项目中面向服务的体系结构SOA、基于微服务的架构、分布式中间件技术、图谱技术、数据仓库技术、中台技术、特别是海南省政府数字化转型“五横五纵”的总体架构、海南集中式的数据共享和数据交换体系,决定了海政通(一期)项目建设的特殊性。 (四)海政通(一期)项目(A包)协同办公部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委托数字海南有限公司承建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 (五)落实专题会议精神 2022年11月29日关于研究“海易办”“海政通”“海南省一体化大数据支撑体系项目”有关政府采购工作的专题会议情况报告指出“选择采购方式时,要充分考虑如何确保全过程的连续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属于单一来源采购的内容与其他方式采购的内容应区别开来”,专题会议行政决策为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部分选择指明了方向。 (六)关于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数字海南有限公司是省大数据管理局依据《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第284号令)第九条“按照‘管运分离原则’”,依法组建的大数据运营公司,专门承担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和共性平台的建设运维工作,将数字海南有限公司作为“海政通(一期)”项目中涉及协同办公及与之关联性高的建设内容单一来源供应商是合适的。 (七)关于项目的分类采购方式 该项目投资额较大、建设内容多且技术复杂,采用一个包或由一家公司单独实施建设,潜在风险极高。应该按省财政厅关于项目采购方式的复函意见分类采购处理,其中将公共服务性、基础平台或与之关联性较高的建设内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其他建设内容采用公开招标等其他方式采购。 综上所述,建议海政通(一期)项目采用分类采购处理,其中协同办公部分及与之关联性高的建设内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数字海南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其他建设内容采用公开招标等其他方式采购。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数字海南有限公司;海南省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 |
公示期限 | 2022-12-19 至 2022-12-26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蔡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220227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韩先生;0898-65335809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华夏世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220227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海航豪庭南苑二期5栋2单元2302室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海南省财政厅采购管理处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0898-68503236/0898-68550219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点击下载 |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 点击下载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 项目信息
采购人: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项目名称:海政通(一期)项目(A包)-协同办公部分(第2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全省政府内部协同运行和监管体系设计;
2.标准规范体系;
3.平台公共支撑能力体系;
4.平台公共业务应用协同(一网协同)体系;
5.平台公共支撑能力体系-实施服务;
6.平台公共业务应用协同(一网协同)体系-实施服务;
7.其他公共支撑服务及平台实施推广;
8.硬件设备购置、成品软件购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410.863379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论证采购方式的依据。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项第⒉类“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兼顾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和政府职能转变,结合专家论证意见,统筹确定是否面向某一特定的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具有显著的基础性、公共性和服务性,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属性。
“海政通”建设目标明确,按照“平台之外无系统”的理念,打造面向全省各级政府人员的办公总入口,整合接入全省办公类和业务类系统,各类应用依托海政通平台进行高效开发、集成、部署与管理。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互通、业务流程优化与“一网协同”,推动机关内部办事高效化、政府决策指挥智慧化,是服务数字政府运行的基础平台,项目具有基础性、公共性和服务性。这些建设内容具有明显的共同特征就是基础性、公共性和服务性,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属性。
(三)项目具有平台化、数字化、集约化的特性,有需保障全过程完整性、连续性、一致性的特殊要求。
海政通平台是服务数字政府运行的基础平台,支撑保障意义重大。基于原有项目中的政务协同基础平台、内跑平台、政务应用专题分析等平台拓展升级的建设内容可充分利用原有项目海南省政务钉钉平台建设成果优势,沿用原有项目的技术平台底座,以确保整合接入政务服务和政府管理应用系统链接顺畅,避免兼容性等方面带来的技术风险。
一是项目具有整体统一的特殊要求。海政通”是海南省政府数字化转型两大公共支撑平台之一,需保障平台的统一完整性。
二是项目具有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的特殊要求。
如果这些内容不由数字海南有昧公司继续承建,而调整为其他开发商来承建,会产生不可控的不良影响。
另外,从管理体制机制和技术架构的特殊性考虑。海南省行政扁平化管理体制机制决定了海南省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的特殊性,无论是技术架构、部署方式还是管理模式都与其他省存在差异,项目中面向服务的体系结构SOA、基于微服务的架构、分布式中间件技术、图谱技术、数据仓库技术、中台技术、特别是海南省政府数字化转型“五横五纵”的总体架构、海南集中式的数据共享和数据交换体系,决定了海政通(一期)项目建设的特殊性。
(四)海政通(一期)项目(A包)协同办公部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委托数字海南有限公司承建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
(五)落实专题会议精神
2022年11月29日关于研究“海易办”“海政通”“海南省一体化大数据支撑体系项目”有关政府采购工作的专题会议情况报告指出“选择采购方式时,要充分考虑如何确保全过程的连续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属于单一来源采购的内容与其他方式采购的内容应区别开来”,专题会议行政决策为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部分选择指明了方向。
(六)关于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数字海南有限公司是省大数据管理局依据《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第284号令)第九条“按照‘管运分离原则’”,依法组建的大数据运营公司,专门承担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和共性平台的建设运维工作,将数字海南有限公司作为“海政通(一期)”项目中涉及协同办公及与之关联性高的建设内容单一来源供应商是合适的。
(七)关于项目的分类采购方式
该项目投资额较大、建设内容多且技术复杂,采用一个包或由一家公司单独实施建设,潜在风险极高。应该按省财政厅关于项目采购方式的复函意见分类采购处理,其中将公共服务性、基础平台或与之关联性较高的建设内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其他建设内容采用公开招标等其他方式采购。
综上所述,建议海政通(一期)项目采用分类采购处理,其中协同办公部分及与之关联性高的建设内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数字海南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其他建设内容采用公开招标等其他方式采购。
二、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数字海南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
三、 公示期限
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6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 其他补充事宜:/
五、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韩先生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
联系电话:0898-65335809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海南省财政厅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电话:0898-68503236/0898-6855021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海南华夏世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蔡工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海航豪庭南苑二期5栋2单元2302室
联系电话:0898-6522022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