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L-DR-20220703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盛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水泥及水泥制品合格供应商选择(二次),项目业主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盛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规模:(1)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供应商入围后,招标人与入围供应商先签订框架协议,实施具体项目时招标人再与入围供应商单独签订采购合同,一个项目一签订,招标人不承诺每个入围供应商都能获得相关业务;
(2)入围的合格供应商将组建供应商库,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盛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拥有使用权。
2.2招标范围:水泥、通用硅酸盐水泥、其他水泥、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及制品(混凝土、砂浆、混凝土制品等),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2.3 服务期限:入围期限2年;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相关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采购的产品为符合质量体系认证的合格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近三年(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
3.4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拒绝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统一项目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9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8月1日至2022年8 月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 时30分至下午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 料 彩 色 扫 描 件 加 盖 公 章 后 保 存 为 PDF 格 式 备注公司名字及联系方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
(253901236@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投标人邮件应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指定邮箱)。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产品质量合格承诺书(格式自拟)。
4.2代理机构对收到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投标人资料完整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以PDF格式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所登记登记邮箱中。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 8月22日上午 9 时 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2楼开标3室 (因疫情防控原因,本项目可能采用腾讯会议视频开标)。
5.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盛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505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31-81183000
代理机构:吉林省东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二道区珠海路3599号像素公馆A座17楼1715室
联 系 人:王美晨
联系电话:0431-80549500
采购人名称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盛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0431-81183000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5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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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东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0431-80549500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二道区珠海路3599号像素公馆A座17楼171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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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盛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水泥及水泥制品合格供应商选择(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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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
0.000000 |
最高限价(万元) |
0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2.1项目概况及规模:(1)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供应商入围后,招标人与入围供应商先签订框架协议,实施具体项目时招标人再与入围供应商单独签订采购合同,一个项目一签订,招标人不承诺每个入围供应商都能获得相关业务;(2)入围的合格供应商将组建供应商库,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盛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拥有使用权。2.2招标范围:水泥、通用硅酸盐水泥、其他水泥、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及制品(混凝土、砂浆、混凝土制品等),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2.3 服务期限:入围期限2年;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相关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采购的产品为符合质量体系认证的合格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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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近三年(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 3.4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拒绝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统一项目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9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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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2-08-01 08:3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2楼开标3室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1000 |
公告期限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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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22-08-22 09:30 |
开标时间 |
2022-08-22 09:3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2楼开标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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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王美晨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0431-80549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