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农村供水“一户一表”工程(三期)贤庠镇常乐村
金额
268.0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监理(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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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登记号:
XS-ZJBX-240109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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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象山县农村供水“一户一表”工程(三期)贤庠镇常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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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工程监理(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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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象山县贤庠镇常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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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象山县贤庠镇常乐村全村改造约330户,DN20-100钢塑管管道总长为12698米、DN200球墨管管道长度为807米、阀门井92座、水表井21座、水表箱334等。我司负责项目立项、资金保障等工作,由贤庠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招标、施工管理和政策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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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预算:
268.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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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本工程的全过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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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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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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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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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70757.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30% ,上限: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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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说明:
监理费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
二、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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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1-09 14:48 至 2024-01-11 14:48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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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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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介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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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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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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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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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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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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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联系人:
何泽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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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65775957
- 联系手机:13586799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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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河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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