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农村供水“一户一表”工程(三期)贤庠镇常乐村
金额
268.0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zjbx-240109139
预算金额268.02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泽烽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监理(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 项目登记号:
    XS-ZJBX-240109139
  • 项目名称:
    象山县农村供水“一户一表”工程(三期)贤庠镇常乐村
  • 中介服务事项:
    工程监理(建设工程)
  • 项目地点:
    象山县贤庠镇常乐村
  • 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象山县贤庠镇常乐村全村改造约330户,DN20-100钢塑管管道总长为12698米、DN200球墨管管道长度为807米、阀门井92座、水表井21座、水表箱334等。我司负责项目立项、资金保障等工作,由贤庠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招标、施工管理和政策处理等工作。
  • 项目总预算:
    268.02万元
  • 服务内容:
    本工程的全过程监理。
  •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 质量要求:
    合格
  • 竞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70757.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30% ,上限:30%  
  • 价格说明:
    监理费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

二、竞价时间

  •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1-09 14:48 2024-01-11 14:48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 1、中介资格要求:
  •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01月11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 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 项目单位联系人:
    何泽烽
  • 联系电话:
    65775957
  • 联系手机:
    13586799982
  • 联系地址:
    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河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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