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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建设实验场地购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建设实验场地购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建设实验场地购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8月 01日至 2023年08月0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3237800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建设实验场地购置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广东省药品质量研究所、广东省口岸药品检验所) |
项目概况 |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建设实验场地购置改造项目选址于广州市黄埔区崖鹰石路9号森瑞春生物科技园科研楼1-3楼,年检测血液制品3000批次、疫苗2000批次、其他生物制品1000批次。项目年工作25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东思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氯化氢、硫酸雾集中收集经“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其中VOCs应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甲醇、氯化氢、硫酸雾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工作服清洗废水、高压灭菌器废水、实验室器具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调节+沉淀+A/O+消毒”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大沙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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