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土建施工16合同段瀛海车辆基地工程自购钢材招标公告
金额
4250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15/0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ebw2015-013
预算金额42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占坡
标书截止时间2015/02/13
投标截止时间2015/03/10
公告正文

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土建施工16合同段瀛海车辆基地工程自购钢材招标公告

日期:2015-02-09 作者: 来源: 浏览:1139

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土建施工16合同段瀛海车辆基地工程自购钢材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EBW2015-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土建施工16合同段瀛海车辆基地工程,项目业主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市方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包单位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开工条件,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瀛海车辆基地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南五环外大兴区瀛海镇政府南侧,项目西侧为104国道,南侧为清源路,北侧为三太路,占地面积25.4公顷。项目建成后承担8号线配属车辆的架修、临修、月修、停车列检等任务,建有运用库(含洗车)、检修库(含架临修库、月修库、静调库、吹扫库、转向架检修间、部件检修间、车辆备品库等)、镟轮库、内燃调机库、工务料棚等生产用房,综合楼、公安派出所、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污水处理站及垃圾站、杂品库、雨水泵房和雨水调蓄池等生活及辅生产辅助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83583.78㎡,项目中标金额4.25亿元,计划于2015年4月开工建设。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为主体结构、二次结构用钢材,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等信息见公告附表一。

3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具有三年以上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生产商为业主选定的钢材生产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首钢牌);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钢公司、承钢公司、宣钢公司(燕山牌);莱芜钢铁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莱钢牌);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天铁牌);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上党牌);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凌圆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xinxing牌)及上述生产商的经销商。

4.2经销商注册资金达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允许经销商在取得生产商授权的前提下,供应多个生产商产品。

4.3投标人经营业绩、财务状况良好,2013年度招标物资销售收入1亿元人民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2、2013年度审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4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能够提供延伸服务,具备跨地区供应、服务能力。

4.5投标产品具有2013、2014年度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6投标人具有2012以来在大中型建设项目良好的供应业绩,提供相关证明供货业绩证明文件材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项目不少于三个。

4.7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物资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并满足技术规格书规定,2013、2014年度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不存在质量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参与投标、合同履约等无不良记录;在招标人集团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或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出具不少于三个项目同类投标物资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或用户评价的证明材料。

4.8其它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供应、服务能力满足要求。

4.9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13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持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投标申请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每包售价1000.00元(金额大写:壹仟元),谢绝邮购,如需汇款,投标人请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至招标人(账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北京铁道专业支行;账号:1100 1013 9000 5600 0151),注明购买物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8: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10日9:30时,地点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递交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eeb.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

8.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

联 系 人:高占坡、陈军

电 话:010-8824 6684

电子邮件:chenjun750110.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铁道专业支行

账 号:1100 1013 9000 5600 0151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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