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道G323线连山永和电石厂路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天
金额
379.7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825-2024-00866
预算金额379.79万元
招标公司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0763-873987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先生0763-328072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道G323线连山永和电石厂路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7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25-2024-00866
项目名称:国道G323线连山永和电石厂路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97,92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国道G323线连山永和电石厂路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3,797,92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国道G323线连山永和电石厂路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97,92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量缺陷责任期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国道G323线连山永和电石厂路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含接受分包的分包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注2:本项目须按工程类《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国道G323线连山永和电石厂路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但依据资质证书主管部门相关通知/发文属于资质有效期延期的情况,资质证书有效,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并持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6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沿江西路31号
联系方式:0763-8739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25号创富海棠轩1栋15楼
联系方式:0763-32807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0763-3280723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相关附件:
国道G323线连山永和电石厂路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磋商文件(2024111504).zip
工程量清单图纸.zip
附件1《资格承诺函》.doc
代理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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