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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济兖自然资告字[2024]20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0537-34209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出让公告
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济兖自然资告字[2024]20号)
济兖自然资告字[2024]20号      2024年09月20日
       经兖州区人民政府批准,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兖土2024-48(宗地一)(PC04-20243401) 宗地总面积:  67861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新兖镇,省道104以南
年限:  50.0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67861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95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709324BA0066
起始价:  2955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20日
宗地编号:  兖土2024-30(PC04-20232601) 宗地总面积:  73412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新兖镇,迎春路以西
年限:  50.00年 容积率:  0.8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73412
投资强度:   保证金:  319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709324BA0051
起始价:  3195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20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凡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及其他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单位、个人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人申请竞买的,竞得土地后需按照相关规定在兖州区成立新公司。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20日2024年10月18日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8日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1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兖土2024-48(宗地一)(PC04-20243401) 号地块:2024年10月10日 09时00分2024年10月20日 09时35分;
          兖土2024-30(PC04-20232601) 号地块:2024年10月10日 09时00分2024年10月20日 09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兖土2024-30号、兖土2024-48(宗地一)号地块装配式技术建造按照兖州区住建局出具的《建设条件意见书》执行。 (二)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及附件并自愿受其约束,愿意在约定时间内接受土地,不对土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咨询。本次挂牌宗地为现状出让,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挂牌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买保证金由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账号对应的财政监管银行收取,成交后5日内按规定划转。网上交易系统操作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联系,竞买申请人申请CA认证请登录CA网上营业厅(https://caukey.jnzbtb.cn:4430/)自行办理。 (四)地块成交后,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土地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出让价款。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并提供相关完税证明的,可同步申办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地即办证”。 (五)在土地挂牌成交后5日内与我局签订成交确认书、1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未尽事宜详见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s://dk2022.jnzbtb.cn:4430/)。 (七)我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606室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537-3420906
  开户单位: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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