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枣阳市基础教育城乡一体化PPP项目-职教中心学校新校区及中兴学校运动场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yjt-cg-2023101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枣阳市明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枣阳市基础教育城乡一体化PPP项目-职教中心学校新校区及中兴学校运动场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枣阳市财政局第二生活区1号楼三单元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JT-CG-20231016
项目名称:枣阳市基础教育城乡一体化PPP项目-职教中心学校新校区及中兴学校运动场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枣阳市职教中心学校新校区及枣阳市中兴学校运动场原材料进场检测和竣工验收检测。枣阳市职教中心学校新校区运动场检测内容包括:塑胶跑道、人工草、硅PU球场;枣阳市中兴学校运动场检测内容包括:塑胶跑道、硅PU球场。
(2)本项目采购暂估价为15万元,检测服务费按费率形式进行报价。本项目确定运动场检测招标最高限价,应根据湖北省体育场馆建设协会2023年3月发布的《湖北省体育场馆建设协会人工材料体育场地使用要求检测收费参考价》标准收费的50%(即该项目运动场检测服务费以中标企业提供的实际劳动成果文件为计费依据,再乘以投标人承诺的折扣费率,所得价款即为甲方应付中标方检测服务费)。
(3)该批检测服务费最终支付价款以《关于印发枣阳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21]17号)文件规定程序的结算办理确认价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内,且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如同时具备,则给予该项产品价格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7日 至 2023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枣阳市财政局第二生活区1号楼三单元3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阳市财政局第二生活区1号楼三单元3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阳市财政局第二生活区1号楼三单元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应填写《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格式附后),并按以下要求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在有效期内);
(2)法人授权委托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申请。
通过身份验证的供应商,在履约、资质、售后服务等方面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本公告第二款“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料。
所提供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磋商资格),必须一次性提供申请人资格要求所需文件,资料合格发放磋商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逾期送达纸质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若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要求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更正公告,请予以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明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北城书院街9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15972253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枣阳市财政局第二生活区1号楼三单元301
联系方式:李工 13396111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13396111306
枣阳市基础教育城乡一体化PPP项目-职教中心学校新校区及中兴学校运动场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枣阳市财政局第二生活区1号楼三单元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JT-CG-20231016
项目名称:枣阳市基础教育城乡一体化PPP项目-职教中心学校新校区及中兴学校运动场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枣阳市职教中心学校新校区及枣阳市中兴学校运动场原材料进场检测和竣工验收检测。枣阳市职教中心学校新校区运动场检测内容包括:塑胶跑道、人工草、硅PU球场;枣阳市中兴学校运动场检测内容包括:塑胶跑道、硅PU球场。
(2)本项目采购暂估价为15万元,检测服务费按费率形式进行报价。本项目确定运动场检测招标最高限价,应根据湖北省体育场馆建设协会2023年3月发布的《湖北省体育场馆建设协会人工材料体育场地使用要求检测收费参考价》标准收费的50%(即该项目运动场检测服务费以中标企业提供的实际劳动成果文件为计费依据,再乘以投标人承诺的折扣费率,所得价款即为甲方应付中标方检测服务费)。
(3)该批检测服务费最终支付价款以《关于印发枣阳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21]17号)文件规定程序的结算办理确认价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内,且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如同时具备,则给予该项产品价格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7日 至 2023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枣阳市财政局第二生活区1号楼三单元3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阳市财政局第二生活区1号楼三单元3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阳市财政局第二生活区1号楼三单元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应填写《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格式附后),并按以下要求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在有效期内);
(2)法人授权委托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申请。
通过身份验证的供应商,在履约、资质、售后服务等方面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本公告第二款“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料。
所提供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磋商资格),必须一次性提供申请人资格要求所需文件,资料合格发放磋商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逾期送达纸质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若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要求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更正公告,请予以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明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北城书院街9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15972253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枣阳市财政局第二生活区1号楼三单元301
联系方式:李工 13396111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1339611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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