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庄桥街道灵山村农民公寓续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比选公告
金额
50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JB-ZJBX-230407022
项目名称: 庄桥街道灵山村农民公寓续建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 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灵山村
项目基本情况: 灵山村一期农民公寓1号地块,由2幢多层住宅和2幢小高层住宅、配电房组成。
项目总预算: 5000.00万元
服务内容: 预算编制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500天
质量要求: 满足甲方要求,满足造价咨询相关规定
竞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7476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5% ,上限:0%
价格说明: 预算编制费用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收费标准的70%计取,最终以预算编制报告为基数计算编制费用。
建安造价暂定4000万元计取,预算编制费用:
(100×3.6‰+400×3.3‰+500×3.0‰+1000×2.7‰+2000×2.4‰)×0.7=7.476万元本项目费用由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宁波市江北区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受托人须提供符合委托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合同支付条款支付。遵守中心现有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04-07 14:41 至 2023-04-11 14:41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04月11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项目单位联系人: 陆金锰
联系电话: 87661693
联系手机:13567843736
联系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118号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JB-ZJBX-230407022
项目名称: 庄桥街道灵山村农民公寓续建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 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灵山村
项目基本情况: 灵山村一期农民公寓1号地块,由2幢多层住宅和2幢小高层住宅、配电房组成。
项目总预算: 5000.00万元
服务内容: 预算编制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500天
质量要求: 满足甲方要求,满足造价咨询相关规定
竞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7476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5% ,上限:0%
价格说明: 预算编制费用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收费标准的70%计取,最终以预算编制报告为基数计算编制费用。
建安造价暂定4000万元计取,预算编制费用:
(100×3.6‰+400×3.3‰+500×3.0‰+1000×2.7‰+2000×2.4‰)×0.7=7.476万元本项目费用由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宁波市江北区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受托人须提供符合委托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合同支付条款支付。遵守中心现有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04-07 14:41 至 2023-04-11 14:41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04月11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项目单位联系人: 陆金锰
联系电话: 87661693
联系手机:13567843736
联系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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