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拟对卒中中心建设项目进行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23年5月17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
二、采购预算:600万元
三、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社会各界及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漪汾街1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51-5275585
发布时间:2023年5月18日
附件:需求论证意见
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卒中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需求论证意见 | ||||
项目名称 | 卒中中心建设项目 | |||
采购人 | 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 | |||
采购项目内容 | 移动卒中救治单元(急救医疗车、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车载其它类医疗设备) | |||
预算金额 | 600万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 |||
论证专家 基本情况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从事专业 |
田秋菊 |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主任技师 | 医学 | |
王慧敏 | 山西省人民医院 | 主任技师 | 医学 | |
胡光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 副主任技师 | 医学 | |
王瑞军 | 山西省中医院 | 副高 | 医学 | |
吴冬梅 |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 主任医师 | 医学 | |
专家论证意见 | 田秋菊:本次采购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采购要求的技术性能、商务要求、安全、数量、交付时间、地点等能够实现项目需要实现的功能,采购项目要求的履约时间、方式、验收标准等实质性条款符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政策。同意采购。 王慧敏:此次采购的移动卒中救治单元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规范,满足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以及采购项目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地点,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条款,同意采购。 胡光:上述移动卒中救治单元采购项目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可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采购项目实现的功能明确,可以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时间、地点、验收办法等合理可行,同意进行采购。 王瑞军:该采购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能够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能够落实政采支持的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可以满足项目所需的功能、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也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履约时间、方式、验收办法、标准及其他实质性条款,同意采购。 吴冬梅:该医疗机构拟采购的移动卒中救治单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同时能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规范;并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且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地点,以实现该项目的功能目标,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无其他需论证的事项,同意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