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汽车吊与龙门吊租赁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汽车吊与龙门吊-LYGSQ-202... | 项目名称: 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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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汽车吊与龙门吊租赁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致各投标单位: 根据工程需要,现我单位就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汽车吊与龙门吊租赁进行招标,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镇。 本次招标项目为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汽车吊与龙门吊租赁。 计划租赁期限:50t汽车吊1暂定租期为2024年5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共5个月(此租期为暂定租期,具体租赁时间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50t汽车吊2暂定租期为2024年5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共7个月(此租期为暂定租期,具体租赁时间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龙门吊暂定租期为2024年5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共7个月(此租期为暂定租期,具体租赁时间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龙门吊租期起算点为安装调试完成通过验收并经甲方确认具备使用条件后,龙门吊租期结束点为甲方通知开始拆除时间。 1.2 招标内容: 1.2.1汽车吊2台:要求为起重能力50t及以上汽车吊,汽车吊已投入使用时间不超过5年。 1.2.2龙门吊1台:要求为起重能力10t及以上龙门吊,汽车吊已投入使用时间不超过5年。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注册通过的供应商或服务商。 (2)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质、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履约信用要求: a.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b.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人执行名单。 c.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须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请贵单位于招标公告截止前24小时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3.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线上领取,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3.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24日14时00分至2024年5月29日14时00分。投标人在上述日期内,采用对公银行账户将标书款800元(整标)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须注明:购买连云港液散货泊位汽车吊与龙门吊租赁招标文件款),并及时将汇款单或银行回执发送邮件至邮箱806953129@qq.com ,方便招标人在系统上确认收款,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款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3.4 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将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账户,并将汇款凭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万松园支行 帐号:44050143190300000440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14时00分开始,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3日14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4年6月3日14时00分。 4.2 投标文件递交平台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日14时00分。 4.3 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时须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正本逐页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递交和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 7. 监督 监督机构: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成本与供应链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8号34楼 电话:020-66360815 8. 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将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开标。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事宜,请与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郑宇瀚(13212396625)联系,有关项目现场具体情况及答疑请与项目联系人刘振东(18341349757)联系。 招标单位: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8号29楼 商务联系人:郑宇瀚 联系电话:13212396625 项目联系人:刘振东 联系电话:18341349757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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