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江县创新创业园四期宿舍楼、服务中心10KV配电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1OKV配电工程
10KV配电工程
金额
95.5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hxpj-2402
预算金额
95.53万元
招标公司
平江天岳工业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唐宇杰15170029677
招标代理机构
和兮国际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江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
童女士17773023096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平江县创新创业园四期宿舍楼、服务中心10KV 配电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XPJ-2402)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 一、招标条件 本平江县创新创业园四期宿舍楼、服务中心10KV 配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5.5386 万元,招标人为平江天岳工业区建设开发投资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从创新创业园四期原有高压环网柜接入,用电总容量1600KVA,主要包括高压电 缆敷设、配电房建设及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江县创新创业园四期宿舍楼、服务中心1OKV配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平江县创新创业园四期宿舍楼、服务中心10KV配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 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监管部门颁发的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要求伍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 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 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处于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相应证书、 社保证明、提供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公章,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拟任项目负责人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公司职工且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 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原件。 (5)、根据湘财购(2022〕1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 的通知》,供应商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 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地点为和兮国际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江分公司(平江县运管所8楼817室),逾期送达 的,不予受理。2024年8月28日上午9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通知结果并发送谈判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和兮国际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江分公司(平江县运管所8楼817室),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和兮国际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江分公司(平江县运管所8楼开标一室)
七、其他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 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 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 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2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27日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和兮 国际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江分公司(平江县运管所8楼817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 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 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 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 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湖南天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天岳工业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平江县政务中心12楼 联系人:唐宇杰 电 话:15170029677 电子邮件:1517002967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和兮国际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江分公司 地 址: 平江县运管所8楼 联系人: 童女士 电 话; 17773023096 电子邮件: 1275668923@qq.com 纩叩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埋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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