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伊城名苑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0]伊城名苑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32303300002 | 项目名称 | 伊城名苑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232303300002006001 | 标段名称 | 伊城名苑建设项目质量检测 | ||||||||||||||||||||||||||||||||||||||||||||||||||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伊城名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以灌行审服【2022】2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恒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灌云县伊山镇山前村、宁连高速东侧、山前河南侧;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375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1700平方米, 主要建设25层住宅楼4栋,17层住宅楼2 栋,14层住宅楼1栋,13层住宅楼2栋,配套用房1栋(600平方左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约124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7000平方米;2.3招标范围:《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及建筑材料试验推荐性收费标准免费注册即可查看版》内所有内容的检测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土建材料、墙体屋面材料、防水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管网材料、电气材料、胶粘剂等);门窗幕墙;环境污染(土壤、室内空气、内墙涂料、放射性、雨污水质等);建筑结构与构件(混凝土结构、气体结构、螺栓及连接件、钢结构及防火防腐涂料、临空栏杆玻璃、预应力砼桩等);建筑节能工程及材料(保温绝缘材料、聚乙烯板材、保温砂浆、专用砌筑砂浆、饰面砂浆、抗裂砂浆、加气砼块、外墙外保温系统、空调系统综合效能、太阳能、系统节能、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市政工程(沥青、土工合成材料、粗细集料、石灰、路面砖、道路等);建筑环境(室内通风、声环境、光环境等);智能建筑(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机房、设备监控系统等);防护设备(钢结构门、钢筋混凝土结构门、防爆波门、防爆超压排气门、通风性能等);防雷装置设施(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等)等。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至本项目竣工所涉及的所有检测内容,包含建设期间因项目建设需要或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增加检测项目。投标人负责出具所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2.4服务期限:700日内(具体伴随整个施工周期,满足工程进展要求)。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6最高限价:取《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推荐性收费标准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版》的费率的85%为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最终按实际检测数量结算。 2.7质量要求:合格,所有检测行为、程序、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连云港市关于法人委托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招标人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岗位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社保缴纳时间为 2023 年 5月-2023 年 10月(社保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3.8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3.9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3.10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3.11外地检测机构必须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 的规定要求,取得连云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3.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3年 11月21日至 2023年11月27日 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11月 21 日2023年 11月27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中有关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等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负。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0时 00 分。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期间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7.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由招标人现场抽签决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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