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 I3100000021a05166001201 招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局机关消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清河县公安局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批审【2022】0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局机关消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本项目最高限价:2104422.86元,建设地点:清河县(甲方指定地点),工期:45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续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登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信用建设搜索企业名称,未被列入不良诚信数据、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29 00:00至2022-07-0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25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清河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清河县 | 地址: | 清河县 |
邮编: | 054800 | 邮编: | 054800 |
联系人: | 潘秀焕 | 联系人: | 王工 |
电话: | 0319-8285238 | 电话: | 0319-829910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scgszb@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