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附属建筑物拆除过渡安置施工-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hdtdz049/17-sg-02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俊生18745861268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海010-8356584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0
公告正文
- 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附属建筑物拆除过渡安置施工-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2-09
(招标编号:CHDTDZ049/17-SG-025)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附属建筑物拆除过渡安置施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三电街1号 2.2 项目规模: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附属建筑物拆除过渡安置施工(包括临建职工食堂、生活水提压泵房迁建、物资库内部改造、多经楼和检修公司楼屋面防水施工及室外配套水暖电施工等项工程)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标段工程计划工期:临建食堂75天;物资库内部改造60天;生活水提升泵房85天;其他施工60天(其中临建职工食堂施工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4月20日;物资库内部改造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3月15日;生活水提升泵房施工计划工期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6月10日);具体以招标方批准的开竣工日期为准或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附属建筑物拆除过渡安置施工(CHDTDZ049/17-SG-02501): 临建职工食堂1座;燃料质检部(原物资库房)室内改造;厂区自来水泵房迁建施工;多经楼和检修公司楼屋面防水施工及室外水、暖、电恢复施工等。 除明确由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外,其他为保证本项目施工及相关工程服务均在投标人负责范围之内。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施工项目及工程量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如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属建筑物拆除过渡安置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主要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10.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提供1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和1项钢结构施工业绩,且每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2-09 09:00到2024-12-15 10: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标前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节均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运行正常,建议潜在投标人下载投标客户端后,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开展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均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华电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12-30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4-12-30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十、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地 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三电街1号 联 系 人: 王立伟 电 话: 18745861268 电子邮件: wangliwei@chd.com.cn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杨海 电 话:010-83565840 电子邮件:yanghai@chdt.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10.3投标保证担保 保险咨询电话:010-85601885、18710239654 保函咨询电话:400-6399580、13948539227。 10.4 平台统一客服 咨询热线:400-622-8787 服务时间:08:00-20:00 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联系时,可拨打本热线。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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