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自行采购项目
服务类采购需求公告(采购实施前)
项目名称 |
光明区地下综合管廊年度技术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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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部门 |
燃气发展与市政管廊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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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
36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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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
项目概况 1、 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2、 服务要求: 1) 本项目禁止进行分包、转包或拆分; 2) 供应商有对本项目资料数据进行保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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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1. 服务总体要求:提供光明区综合管廊技术咨询年度服务成果,以专业化、精细化服务,更好帮助政府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提升监管质量。 2. 服务标的(如人员、车辆、检测对象、管理对象)数量情况: 供应商应有按时完成本服务项目所需的充足的人力及其它资源保障。 3. 服务内容 1) 技术咨询服务 A. 就光明区地下综合管廊相关的规划、设计、施工、移交、运营维护等阶段涉及的技术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出具项目咨询意见书或专家意见。 B. 参与光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相关的技术研讨、工作协调会议等,提供专业技术意见。 C. 协助开展管廊运营工作的风险辨识、分级工作及重大危险源辨识、建档工作,对防范化解管廊运营风险提出建议。 D. 通过提前介入方式对光明区在建管廊项目提出相关运营管理技术咨询,促进在建综合管廊项目从建设阶段向运营阶段平稳过渡。 E. 举办一次管廊学习观摩活动。 F. 完成区管廊办交办的其他管廊建设及运维相关工作。 2) 综合管廊定期巡查 协助开展管廊在建及运营项目定期巡查工作。每季度报送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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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
1. 项目服务期限(完成期限):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 2. 项目进度安排:每季度巡检全区在建及运营管廊项目,并提交书面报告。半年度出具技术咨询服务阶段成果。 3. 付款方式:凭出具的正规税务发票公对公转账。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首付款;服务期满,乙方提交年度咨询服务成果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4. 验收要求:验收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5. 培训要求:无。 6. 售后服务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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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吴泳芙 联系方式:0755-2342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