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滁州段运营期环境监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滁州段运营期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滁州段运营期环境监测服务
2、最高限价:30万元/2年。
3、成交原则:本次询价以最低报价确定成交候选人,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4、采购需求:根据明巢高速滁州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
大气环境监测计划
声环境监测计划
水环境监测计划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业务范围须含有大气、水、噪声环境监测、检测结果出具CMA资质报告等;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和成交人:
(1)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申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申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申请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5、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6、申请人不得挂靠他人企业投标。
三、请各单位在2023年10月25日上午10点前将询价报价函或报价明细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材料,密封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送至(邮递)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逾期无效。
如截止时间后,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可直接从已递交报价文件的投标单位中按照最低价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人现场支付,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采购单位:安徽明巢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023年10月20日
报价函
致: 安徽明巢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此投标函格式不作固定要求)
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滁州段运营期环境监测服务
2、最高限价:30万元/2年。
3、成交原则:本次询价以最低报价确定成交候选人,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4、采购需求:根据明巢高速滁州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
大气环境监测计划
阶段 | 监测地点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监测时间 | 采样时间 |
运营期 | 沿线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 | TSP、NO2、 PM10 | 2年1次 | 3日 | 连续18小 时采样 |
声环境监测计划
阶段 | 监测地点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监测历时 | 采样时间 |
运营期 | 夏桥、施家、白山凌服务区、白山凌、宋 岗、大路何、小方家、苏岗、黄庄、叶家 湖、小陈家、山头、鸡鸣桥、田埠陈、庵 前胡、青岗集、小二家尹、砂石李、王高 如、小叶村 | LAeq | 1次/年 | 2日 | 昼夜 各1次 |
水环境监测计划
阶段 | 监测地点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监测历时 | 采样时间 |
运营期 | 服务区等辅 助设施污水 处理装置进 水、 出水口 | pH 、 高锰酸 盐指 数、BOD5 、氨氮、总磷、总 氮、石油类 | 1次/月 | 1日 | 1日1次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业务范围须含有大气、水、噪声环境监测、检测结果出具CMA资质报告等;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和成交人:
(1)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申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申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申请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5、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6、申请人不得挂靠他人企业投标。
三、请各单位在2023年10月25日上午10点前将询价报价函或报价明细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材料,密封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送至(邮递)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逾期无效。
如截止时间后,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可直接从已递交报价文件的投标单位中按照最低价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人现场支付,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采购单位:安徽明巢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023年10月20日
报价函
致: 安徽明巢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滁州段运营期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
报价单位名称 | |
项目报价 | 大写: 元 |
小写: 元 | |
项目需求; 完成明巢高速小岗东互通项目勘测定界报告、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编制、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报告、建设用地地价评估、土地征收组卷报批等所有和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必须要完成的前置相关方案或相关工作,不另行增加费用,如不涉及可不编制。 | |
我方承诺:1、完成上述工程(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为本工程负责人,保证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始工程(项目)取得 用地批复 标准。 3、如果我方在中标通知书下达或电话通知后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另选中标单位。 |
报价单位: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此投标函格式不作固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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