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同位素比值质谱仪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4 11:1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稳定同位素比值质谱仪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ZX-20220527
项目名称:稳定同位素比值质谱仪采购
预算金额:350万元
最高限价:3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注:进口设备人民币报价(含免税设备价和外贸代理费)=设备美金价×(评审当月第一个工作日中国银行公布的美金卖出价+0.18)元,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同位素比值质谱仪用于测定环境样品中的C、O、H、N这些稳定同位素比值,其结构主要可分为进样系统、离子源、质量分析器和检测器四部分。同位素质谱仪在对同位素比值进行测定时是把样品转化成气体才能测定,配套各不同的外设的目的就是将样品转化成气体。同位素比质谱仪和反硝化组件与多用途气体样品制备和导入系统一起组成联用系统,采用反硝化法测定水体中硝酸盐的N和O同位素比值;而同位素比质谱仪和专用气相色谱仪联用用于测定类脂分子标志物的化合物单体C、O、H同位素值。基于学科建设的迫切要求,需购买一台同位素比值质谱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供货到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的进口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5.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
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获取采购文件。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纸质采购文件。
(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6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师范大学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联系方式:任老师025-85891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
联系方式:张工025-84207240-6003、025-83616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5-84207240-6003、025-83616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