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清江浦区县道日常养护与应急养护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sys011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联系人刘威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工1586179789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清江浦区县道日常养护与应急养护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须联系代理机构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ysgcxm@163.com,(请注明**单位获取***项目***磋商文件),并电话确认,联系人:朱工,电话:15861797890,接收人核对无误后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磋商文件。未按此要求报名的,视为不具备报价资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SYS0110
项目名称:2023年清江浦区县道日常养护与应急养护项目监理
预算金额: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清江浦区县道日常养护与应急养护项目监理,招标人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
2.2工程规模:2023年清江浦区县道日常养护与应急养护项目监理。
2.3招标范围:
2.3.1日常养护:2023年清江浦区县道年度日常养护项目(1)编制县道养护建议计划(2)负责县道月度作业计划的编制和实施(3)日常巡查指标,坚持养护巡查制度,对日常巡查频率、巡查内容进行记录 ;
2.3.2应急养护:2023年清江浦区县道应急养护及小修保养项目,根据日常巡查和“12345”、“阳光纪检”等交办件对道路进行修复,监理负责现场计量、质量管理、进度监督。
2.4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包括县道日常养护与应急养护项目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
2.5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8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合格;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3.4本工程中标后不转包、不擅自分包、不挂靠;(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的要求: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注册证书)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配备1名(公路工程专业),相关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效的证书)
3.8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真实,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3.9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要求)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科技创业园一号楼210室
5.3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③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4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须联系代理机构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ysgcxm@163.com,(请注明**单位获取***项目***磋商文件),并电话确认,联系人:朱工,电话:15861797890,接收人核对无误后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磋商文件。未按此要求报名的,视为不具备报价资格。
5.5磋商文件每套400元人民币(购买磋商文件费用缴纳后,无论任何情况概不退还),费用缴纳至支付宝(15861797890),缴纳时请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购买文磋商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科技创业园一号楼210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前进路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科技创业园一号楼210室
联 系 人: 刘威 联 系 人:朱志怡
电 话: 15996119196 电 话: 15861797890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3.4本工程中标后不转包、不擅自分包、不挂靠;(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的要求: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注册证书)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配备1名(公路工程专业),相关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效的证书)3.8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真实,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3.9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要求)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2日 至 2023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须联系代理机构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ysgcxm@163.com,(请注明**单位获取***项目***磋商文件),并电话确认,联系人:朱工,电话:15861797890,接收人核对无误后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磋商文件。未按此要求报名的,视为不具备报价资格。
方式: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须联系代理机构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ysgcxm@163.com,(请注明**单位获取***项目***磋商文件),并电话确认,联系人:朱工,电话:15861797890,接收人核对无误后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磋商文件。未按此要求报名的,视为不具备报价资格。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科技创业园一号楼2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15996119196
联系方式: 刘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科技创业园一号楼210室
联系方式:朱志怡15861797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志怡
电 话: 15861797890
2023年清江浦区县道日常养护与应急养护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须联系代理机构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ysgcxm@163.com,(请注明**单位获取***项目***磋商文件),并电话确认,联系人:朱工,电话:15861797890,接收人核对无误后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磋商文件。未按此要求报名的,视为不具备报价资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SYS0110
项目名称:2023年清江浦区县道日常养护与应急养护项目监理
预算金额: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清江浦区县道日常养护与应急养护项目监理,招标人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
2.2工程规模:2023年清江浦区县道日常养护与应急养护项目监理。
2.3招标范围:
2.3.1日常养护:2023年清江浦区县道年度日常养护项目(1)编制县道养护建议计划(2)负责县道月度作业计划的编制和实施(3)日常巡查指标,坚持养护巡查制度,对日常巡查频率、巡查内容进行记录 ;
2.3.2应急养护:2023年清江浦区县道应急养护及小修保养项目,根据日常巡查和“12345”、“阳光纪检”等交办件对道路进行修复,监理负责现场计量、质量管理、进度监督。
2.4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包括县道日常养护与应急养护项目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
2.5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8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合格;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3.4本工程中标后不转包、不擅自分包、不挂靠;(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的要求: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注册证书)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配备1名(公路工程专业),相关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效的证书)
3.8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真实,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3.9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要求)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科技创业园一号楼210室
5.3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③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4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须联系代理机构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ysgcxm@163.com,(请注明**单位获取***项目***磋商文件),并电话确认,联系人:朱工,电话:15861797890,接收人核对无误后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磋商文件。未按此要求报名的,视为不具备报价资格。
5.5磋商文件每套400元人民币(购买磋商文件费用缴纳后,无论任何情况概不退还),费用缴纳至支付宝(15861797890),缴纳时请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购买文磋商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科技创业园一号楼210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前进路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科技创业园一号楼210室
联 系 人: 刘威 联 系 人:朱志怡
电 话: 15996119196 电 话: 15861797890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3.4本工程中标后不转包、不擅自分包、不挂靠;(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的要求: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注册证书)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配备1名(公路工程专业),相关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效的证书)3.8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真实,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3.9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要求)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2日 至 2023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须联系代理机构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ysgcxm@163.com,(请注明**单位获取***项目***磋商文件),并电话确认,联系人:朱工,电话:15861797890,接收人核对无误后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磋商文件。未按此要求报名的,视为不具备报价资格。
方式: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须联系代理机构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ysgcxm@163.com,(请注明**单位获取***项目***磋商文件),并电话确认,联系人:朱工,电话:15861797890,接收人核对无误后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磋商文件。未按此要求报名的,视为不具备报价资格。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科技创业园一号楼2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15996119196
联系方式: 刘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科技创业园一号楼210室
联系方式:朱志怡15861797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志怡
电 话: 1586179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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