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实验室仪器货物类采购项目 | 2022-10-30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乙方:福州齐力特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DYG[GK]2022001的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实验室仪器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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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国别 (地区)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2100699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 海尔等 | 1(批) | 304800 | 304800 | 国内 | 中国 | DW-86L338J等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叁拾万零肆仟捌佰元整(¥304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并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品目号 投标标的 品牌/规格 来源地 单价 数量 总价 1 旋转式粘度计 衡平、SNB-2 中国 3000 1台 3000 2 集热式恒温磁力搅拌器 长城科工贸、 HWCL-3 中国 1900 1台 1900 3 反压高温蒸煮锅 三申、FY50 中国 28000 1台 28000 4 L50F分体式胶体磨 祺尔魅、JM-F65 中国 8000 1台 8000 5 微波光波超声波萃取仪 新芝、SCIENTZ-IIDM 中国 76300 1台 76300 6 酸碱度测试笔 上海仪电 PT-11 中国 400 1台 400 7 便携式色差仪 三恩驰、NH310 中国 8500 1台 8500 8 全自动面条机 德玛仕、 MT50-2 中国 6200 1台 6200 9 电热鼓风干燥箱 琅玕、DHG-9240B 中国 5000 1台 5000 10 超低温冰箱 海尔、DW-86L338J 中国 37000 1台 37000 11 半自动旋盖机(玻璃塑料瓶) 十二圩、WFG-40 中国 23000 1台 23000 12 标签打印机 爱普生、TM-C3520 中国 10000 1台 10000 13 实验室超细粉碎机 中科浩宇、FDV 中国 13000 1台 13000 14 定量称重粉末包装机 松盛、ESS-240L 中国 32000 1台 32000 15 超纯水机 臻纯智慧、Smart Direct 10 中国 22000 1台 22000 16 水浴锅 精宏、DK-S26 中国 1500 1台 1500 17 紫外分光光度计 佑科、 UV1810 中国 15000 1台 15000 18 移液枪 艾本德、Research Plus 中国 10200 1台 10200 19 分析天平 佑科、FA2204C 中国 3800 1台 3800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及符合本合同目的要求进行验收。所有产品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乙方未按甲方规定时间及要求更换的,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1.2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 定的供货地点。 6.1.3到货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乙方和甲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 6.1.4最终验收: 甲方将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验收合格不免除乙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产生的法律责任。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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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最终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支付合同款10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每超过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超过30天的,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可从货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应付的违约金。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乙方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5、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视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处理 。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4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 乙方: | 福州齐力特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
住所: | 闽侯县南通镇银安村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龙冈路1号 |
单位负责人: | 陈秀娟 | 单位负责人: | 林诚洲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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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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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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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8046022077 |
开户银行: | 农行闽侯南通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福州闽都支行 |
账号: | 13-160401040002384 | 账号: | 7341110182600083889 |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