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商业服务项目综合楼C座绿化施工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商业服务项目综合楼C座绿化施工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河南港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商业服务项目综合楼C座绿化施工工程
2.2、项目地点: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南角;
2.3、项目概况:商业服务项目综合楼C座,占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一栋主楼14层加裙房,地下室两层2.2万平方。园区景观面积约8600平方,铺装与种植配比约为5:5;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5、工期要求:50日历天,计划2019年1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
3.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自2018年01月至今连续不间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自2018年01月至今连续不间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拟派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自2018年01月至今连续不间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5、企业自2015年5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绿化面积不少于7000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业绩提供网上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在建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项目业主出具的项目在建证明。);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的公司,财务状况从成立年度算起)及无不良债务承诺书;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8、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12日上午9时30分至12:00,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西北角广汇国贸A12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请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规定的各项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核后退回,所留复印件与携带原件不符将拒绝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广汇国贸A1213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港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路南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0371-89908210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1202室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 0371-65585907
电子邮箱:hnd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