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武警中队营房及警戒区域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金额
390.0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90.04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尚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鲍雪婷025-8372433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5
公告正文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武警中队营房及警戒区域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第二看守所武警中队营房及警戒区域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90.04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兴隆街道清河路下圩村19号,本项目武警营房建筑面积
1255.92平方米。建筑总层数:地上三层。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对南京市第二看守所武警中队营房内外环
境进行整体翻新,拟基本保留原有建筑结构,拆除更新所有门窗、水电线路、营区大门、屋顶晾晒场出
新等,重新粉刷内外墙,重新铺设营区室外篮球场塑胶面层,改造淋浴间、接待室、班用学习室、卫生
间、食堂及操作间等各类库室,执勤道路铺沥青、东面围墙加固出新、外墙增加烟道等;并办理在本工
程各阶段施工、验收过程中相关联的一切手续,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到交付建设方使用。(具体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合同估算价:390.04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武警中队营房及警戒区域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武警中队营房及警戒区域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
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证书原件备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
照、资质证书所示的单位名称一致】;
(2)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类证)【提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
上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住宅、仓储项目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
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
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
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须提供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2年10月~ 2023年3月)
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
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
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原件,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
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
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
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
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提供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
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
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
过 5 年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8)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
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
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本单
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
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
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
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9)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
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
理。
(10)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工程勘察、工程设
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
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
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5-15 16:00到2023-05-19 16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仅支持网银电汇,汇款
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账户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 开户行及账
号:建行南京广州路支行 3205015958460000014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5月15日16:00至2023年5月
19日16:00 如投标人有意向参与本项目,请在2023年5月19日16:00前,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招标文件缴费网银电汇凭证扫描件发送至31355699@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6-05 14:30
递交方式:1、现场递交纸质文件;2、递交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89号万得大厦B栋16楼1609
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6-05 14:30
开标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6月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89号万得大厦B栋16
楼1609室
七、其他
1、项目工期:工期约90日历天
2、开标时,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出席开标
会议,否则做放弃投标处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
联 系 人: 尚经理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89号万得大厦B栋16楼
联 系 人: 鲍雪婷
电 话: 025-83724334
电 子 邮 件: 3135569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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