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邯郸邯山区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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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8835001B01 | ||||||||||||||||||||||||||||||||||||||||
招标内容: | |||||||||||||||||||||||||||||||||||||||||
【邯郸邯山区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邯山区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建设项目设计已由邯郸市邯山区行政审批局以邯山审批〔20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邯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邯郸市邯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邯郸邯山区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建设项目设计
2.1.2建设地点:邯郸市邯山区辖区内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改造垃圾站1125平方米、垂直压缩站改造1505平方米、对接压缩车25辆、固定公厕改造2793平方米、移动公厕改造13座、生态公厕改造100平方米、数字化平台1项、王湾、郭庄污水并网工程2000米等。
2.1.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等资金
2.1.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
2.1.6质量标准: 合格
2.1.7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09 08:30至2023-11-1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04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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