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第五净化厂4口污水回注井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变更)
金额
62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第五净化厂4口污水回注井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变更)
项目概括:
1.1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第五净化厂4口污水回注井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技术服务。
1.2项目编号:2023-CQ1-F191。
1.3项目概况:第五净化厂建4口采出水回注井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嘎鲁图镇巴因柴达木境内,第五净化厂4口采出水回注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得鄂尔多斯生态环境局批复,现项目实施已完成,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1.4项目范围:第一采气厂内蒙乌审旗。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具体以合同文本约束为主。
1.6服务地点:内蒙古乌审旗。
1.7计划投资:人民币62.00万元(不含税)。
1.8具体详见编号为“2023-CQ1-F191”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单位:
第一采气厂
项目类别:
服务
项目分类: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和公司主要人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同一项目谈判(响应人必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股东信息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变更信息截图及查询网址;评审小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响应人公司股东和主要人员信息,出现公司股东和主要人员信息相同的,一律否决谈判资格)。
2.1.2服务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1.3服务商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22-2023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集中资格招标入围第四标段(鄂尔多斯)入围服务商,提供中标通知书。
2.2财务要求:服务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加盖执业注册印章和公司盖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2022年度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3质量要求:服务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2.4人员要求:服务商拟派本项目人员至少2名(包含主要编制人1名、编制主持人1名),编制主持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网址:http://114.251.10.92:8080/XYPT)的查询网页截图。所有参加本项目人员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提供拟派人员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5信用要求: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服务商不得参加此次谈判(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服务商被列入中国石油、长庆油田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谈判。
2.6失信条款:响应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响应。①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响应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2.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采购文件获取: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3年10月30日8时至2023年11月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线上发售。谈判响应人登录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qytzbzx.com:880/purchase)自行交费、下载谈判文件及发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3.3因谈判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购买谈判文件过程中出现任何错误,标书费将不予退还。
3.4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qytzbzx.com:880/purchase)、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http://113.200.64.101:8083/)发布,成交通知书在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发布。请各潜在响应人及时在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注册,以免错过相关信息。
3.5如本项目需要重新组织谈判,在代理机构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后所有潜在响应人应重新履行报名、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文件递交等谈判的全部流程。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为“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qytzbzx.com:880/purchase)、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http://113.200.64.101:8083/)”,重新组织谈判的项目发布的竞争性谈判公告的项目名称后面会带“(二次)”、“(三次)”等后缀。
3.6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平台注册、审核咨询电话:029-68320561。
4、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7日14时00分至14时20分;
4.2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密码递交时间:2023年11月7日14时21分至14时30分;
4.3谈判响应文件及解密密码递交邮箱:1053377279@qq.com;响应文件以接收邮箱实际到达时间为准。邮件中显示接收时间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或者未发送本项目指定邮箱的,不予接收。
4.4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4.4.1谈判响应人必须将签章完毕的彩色正本的PDF版谈判响应文件加密。(建议电子版响应文件用QQ邮箱发送)
4.4.2谈判响应文件命名: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4.4.3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密码格式:公司简称+数字(密码组成不少于8位,必须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
4.4.4PDF版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清晰可见,文件所有内容排版时表头必须向上,如未按要求编制责任自负。
4.4.5PDF版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添加对应页码的目录链接,方便评委审阅,如未按要求编制责任自负。
4.5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邮箱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4.6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如有损坏,导致无法读取,其谈判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否决其谈判响应。
5、谈判
谈判时间:2023年11月7日15时00分;
谈判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长庆路第一采气厂基地1号楼308室。
项目联系人:
王红梅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1809185617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晓梅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86505538
公告附件:
2023-CQ1-F191竞争性谈判公告(变更)_1698391303736.docx
附件: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第五净化厂4口污水回注井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变更)
项目概括:
1.1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第五净化厂4口污水回注井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技术服务。
1.2项目编号:2023-CQ1-F191。
1.3项目概况:第五净化厂建4口采出水回注井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嘎鲁图镇巴因柴达木境内,第五净化厂4口采出水回注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得鄂尔多斯生态环境局批复,现项目实施已完成,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1.4项目范围:第一采气厂内蒙乌审旗。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具体以合同文本约束为主。
1.6服务地点:内蒙古乌审旗。
1.7计划投资:人民币62.00万元(不含税)。
1.8具体详见编号为“2023-CQ1-F191”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单位:
第一采气厂
项目类别:
服务
项目分类: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和公司主要人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同一项目谈判(响应人必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股东信息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变更信息截图及查询网址;评审小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响应人公司股东和主要人员信息,出现公司股东和主要人员信息相同的,一律否决谈判资格)。
2.1.2服务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1.3服务商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22-2023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集中资格招标入围第四标段(鄂尔多斯)入围服务商,提供中标通知书。
2.2财务要求:服务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加盖执业注册印章和公司盖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2022年度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3质量要求:服务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2.4人员要求:服务商拟派本项目人员至少2名(包含主要编制人1名、编制主持人1名),编制主持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网址:http://114.251.10.92:8080/XYPT)的查询网页截图。所有参加本项目人员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提供拟派人员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5信用要求: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服务商不得参加此次谈判(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服务商被列入中国石油、长庆油田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谈判。
2.6失信条款:响应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响应。①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响应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2.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采购文件获取: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3年10月30日8时至2023年11月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线上发售。谈判响应人登录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qytzbzx.com:880/purchase)自行交费、下载谈判文件及发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3.3因谈判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购买谈判文件过程中出现任何错误,标书费将不予退还。
3.4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qytzbzx.com:880/purchase)、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http://113.200.64.101:8083/)发布,成交通知书在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发布。请各潜在响应人及时在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注册,以免错过相关信息。
3.5如本项目需要重新组织谈判,在代理机构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后所有潜在响应人应重新履行报名、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文件递交等谈判的全部流程。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为“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qytzbzx.com:880/purchase)、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http://113.200.64.101:8083/)”,重新组织谈判的项目发布的竞争性谈判公告的项目名称后面会带“(二次)”、“(三次)”等后缀。
3.6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平台注册、审核咨询电话:029-68320561。
4、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7日14时00分至14时20分;
4.2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密码递交时间:2023年11月7日14时21分至14时30分;
4.3谈判响应文件及解密密码递交邮箱:1053377279@qq.com;响应文件以接收邮箱实际到达时间为准。邮件中显示接收时间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或者未发送本项目指定邮箱的,不予接收。
4.4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4.4.1谈判响应人必须将签章完毕的彩色正本的PDF版谈判响应文件加密。(建议电子版响应文件用QQ邮箱发送)
4.4.2谈判响应文件命名: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4.4.3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密码格式:公司简称+数字(密码组成不少于8位,必须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
4.4.4PDF版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清晰可见,文件所有内容排版时表头必须向上,如未按要求编制责任自负。
4.4.5PDF版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添加对应页码的目录链接,方便评委审阅,如未按要求编制责任自负。
4.5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邮箱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4.6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如有损坏,导致无法读取,其谈判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否决其谈判响应。
5、谈判
谈判时间:2023年11月7日15时00分;
谈判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长庆路第一采气厂基地1号楼308室。
项目联系人:
王红梅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1809185617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晓梅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86505538
公告附件:
2023-CQ1-F191竞争性谈判公告(变更)_1698391303736.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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