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溪镇市政排水(雨水)设施养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820.3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900023-2023-00235
预算金额820.3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顺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769-2298009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5
公告正文

清溪镇市政排水(雨水)设施养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04月04日 18:0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清溪镇市政排水(雨水)设施养护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东莞市清溪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行政区域东莞市公告时间2023年04月04日 18:0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5日 14:30
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13A层01室
预算金额¥820.35675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9-22980090
采购单位东莞市清溪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林路1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69-87732813
代理机构名称国顺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13A层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69-22980090
附件:
附件1清溪镇市政排水(雨水)设施养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3032901).zip

项目概况

清溪镇市政排水(雨水)设施养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2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23-2023-00235

项目名称:清溪镇市政排水(雨水)设施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203,567.5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溪镇市政排水(雨水)设施养护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203,567.5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清溪镇市政排水(雨水)设施养护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203,567.5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溪镇市政排水(雨水)设施养护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溪镇市政排水(雨水)设施养护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04日 2023年04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2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13A层01室

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13A层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需网上提交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另开标现场须提交一正一副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同时须准备好非加密的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U盘1份。

5.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供应商CA密钥到现场用于解密投标(响应)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清溪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地  址:东莞市清溪镇清林路168号

联系方式:0769-87732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13A层01室

联系方式:0769-22980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69-22980090

国顺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04日


相关附件:
清溪镇市政排水(雨水)设施养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303290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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