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让公告 2023-12-20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镇自然资拍[2023]2号)
经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7(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一码):52042320230024 | 宗地总面积:192.0平方米 | 宗地坐落:镇宁自治县三合路南侧 | 出让年限:40年 | |
容积率:1.0<容积率≤5.5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100.0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21.0 | |
主要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其他商服用地 | 192.0平方米 | 二级 | ||
区位:中心区 | 投资强度: | 估价报告备案号:5213723BA0340 | 保证金:90.0万元 | |
起始价:175.0万元 | 加价幅度:5.0万元 | 拍卖时间:2024年01月11日15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11日16时00分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宗地编号(一码):52042320230029 | 宗地总面积:172.8平方米 | 宗地坐落:镇宁自治县三合路南侧 | 出让年限:40年 | |
容积率:1.0<容积率≤4.5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100.0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21.0 | |
主要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其他商服用地 | 172.8平方米 | 二级 | ||
区位:中心区 | 投资强度: | 估价报告备案号:5200223BA0073 | 保证金:50.0万元 | |
起始价:84.0万元 | 加价幅度:5.0万元 | 拍卖时间:2024年01月11日15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11日16时00分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宗地编号(一码):52042320230027 | 宗地总面积:172.8平方米 | 宗地坐落:镇宁自治县三合路南侧 | 出让年限:40年 | |
容积率:1.0<容积率≤4.5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100.0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21.0 | |
主要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其他商服用地 | 172.8平方米 | 二级 | ||
区位:中心区 | 投资强度: | 估价报告备案号:5200223BA0075 | 保证金:50.0万元 | |
起始价:84.0万元 | 加价幅度:5.0万元 | 拍卖时间:2024年01月11日15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11日16时00分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宗地编号(一码):52042320230028 | 宗地总面积:172.8平方米 | 宗地坐落:镇宁自治县三合路南侧 | 出让年限:40年 | |
容积率:1.0<容积率≤4.5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100.0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21.0 | |
主要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其他商服用地 | 172.8平方米 | 二级 | ||
区位:中心区 | 投资强度: | 估价报告备案号:5200223BA0074 | 保证金:50.0万元 | |
起始价:84.0万元 | 加价幅度:5.0万元 | 拍卖时间:2024年01月11日15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11日16时00分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宗地编号(一码):52042320230030 | 宗地总面积:172.8平方米 | 宗地坐落:镇宁自治县三合路南侧 | 出让年限:40年 | |
容积率:1.0<容积率≤4.5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100.0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21.0 | |
主要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其他商服用地 | 172.8平方米 | 二级 | ||
区位:中心区 | 投资强度: | 估价报告备案号:5200223BA0072 | 保证金:50.0万元 | |
起始价:84.0万元 | 加价幅度:5.0万元 | 拍卖时间:2024年01月11日15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11日16时00分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宗地编号(一码):52042320230031 | 宗地总面积:172.8平方米 | 宗地坐落:镇宁自治县三合路南侧 | 出让年限:40年 | |
容积率:1.0<容积率≤4.5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100.0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21.0 | |
主要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其他商服用地 | 172.8平方米 | 二级 | ||
区位:中心区 | 投资强度: | 估价报告备案号:5200223BA0071 | 保证金:50.0万元 | |
起始价:84.0万元 | 加价幅度:5.0万元 | 拍卖时间:2024年01月11日15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11日16时00分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宗地编号(一码):52042320230026 | 宗地总面积:172.8平方米 | 宗地坐落:镇宁自治县三合路南侧 | 出让年限:40年 | |
容积率:1.0<容积率≤4.5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100.0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21.0 | |
主要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其他商服用地 | 172.8平方米 | 二级 | ||
区位:中心区 | 投资强度: | 估价报告备案号:5200223BA0076 | 保证金:50.0万元 | |
起始价:84.0万元 | 加价幅度:5.0万元 | 拍卖时间:2024年01月11日15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11日16时00分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允许联合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注:(凡违法违规用地,未接受处理或尚在处理中及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按时开工和竣工的、被银行系统列入“黑名单”的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12-21 至 2024-01-10 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12-21至2024-01-10 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1 12:00: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01-11 12:00: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6楼会议厅进行。各地块拍卖时间分别为:
52042320230024号地块:2024-01-11 15:00:00至2024-01-11 16:00:00;
52042320230029号地块:2024-01-11 15:00:00至2024-01-11 16:00:00;
52042320230027号地块:2024-01-11 15:00:00至2024-01-11 16:00:00;
52042320230028号地块:2024-01-11 15:00:00至2024-01-11 16:00:00;
52042320230030号地块:2024-01-11 15:00:00至2024-01-11 16:00:00;
52042320230031号地块:2024-01-11 15:00:00至2024-01-11 16:00:00;
52042320230026号地块:2024-01-11 15:00:00至2024-01-11 16:00:00;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地块共计7个,详见宗地图,且已征收为国有,土地用途设定为商业和住宅。 (二)参加竞买者在报名时需交纳竞买保证金,镇宁自治县三合路南侧1-9#号保证金均为90万元,2-3#至2-8#保证金均为50万元,保证金及成交价款账号信息(户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 ;账号:0333001400000001),各地块保证金在成交后,均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的20%转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后,再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剩余保证金全部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其余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0日内付清。7个小地块均由镇宁自治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和环翠街道办事处移交给竞得人,移交的时间为竞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30日内。 (三)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银行利息)。 (四)成交后,委托人与竞得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各自交纳税、费。县自然资源局必须在竞得人付清上述费用后方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五)各地块竞得人除了必须按照各地块对应的《镇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和使用,在开发建设时还必须按照县自然资源局对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及统一规划的效果图进行规划设计并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审批后方能开工建设。若出现地块范围内涉及基础设施改造、改建(如光缆、电缆、燃气管道、沟渠通讯设备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六) 成交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必须在土地移交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若出现土地闲置问题,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镇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王涛
联系电话:0851-36229248
开户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
银行帐号:0333001400000001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