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包西线变电所设施维修整治择优选择第三方审价单位公告采购公告BGDLX-FW2024-07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gdlx-fw2024-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穆松林1584779115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西线变电所设施维修整治择优选择第三方审价

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BGDLX-FW2024-07

 

1.立项依据

本项目已由包头供电段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段成本。项目计划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出具,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第三方审价单位。

2.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简况:包西线变电所设施维修整治。

建设地点:包西线达拉特西、大塔、罕台川、东胜西、康铁、新铁变电所

建设规模:按照包西线变电所设施维修整治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1)包西线6座变电所院内场地清除既有卵石,铺设碎石,对既有基础进行修补并刷黑黄反光漆,道路四周增设花岗岩路缘石,达拉特西、康铁、新铁、东胜西场地硬化及铺设面包砖。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2)包西线6座变电所室内卫生间、厨房水暖管更换,损坏的卫生隔间主水管重新安装电伴热及泄水阀等。

3)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设备、材料、安装、拆除等均由施工单位提供负责。

工程内容均以设计图纸工程量经预算审批后为准,设计图纸联系包头供电段项目管理人员。

4)包西线变电所设施维修整治施工全过程的工程量和价格进行审核。

2.2审价费用:送审金额的3.5‰加核减额的6%确定最终审价费用(如计算结果小于500元,按500元计价结算;后续若存在工程变更,需进行变更或结算审价等,申请单位需配合相关审定工作,且甲方不再支付审价费用)。

2.3审价周期5个工作日内完成。 

2.4质量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工程预算进行审核,保证预算可以合理涵盖工程所需费用。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3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3.6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7申请单位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8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

3.9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492418:00前通过网易163邮箱(btgdd_dljsk@163.com)成功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于202492518:00前向招标人(包头供电段)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书写制作请见第6条、外地公司可采取快递方式递交)。

未成功发送邮件和逾期未送达正式纸质申请文件至指定地点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5.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申请函。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5.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5.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5.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8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5.9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的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公告2、3条所列要求进行响应回复)。

5.10近三年铁路类似项目业绩。

5.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该项目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造价师需为申请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5.12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近两年内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13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

6.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3)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7. 确定成交候选人。

只有1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并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

2个及以上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摇珠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阶段由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按递交申请文件顺序通过摇珠确定自己的编号;第二阶段将标有申请单位编号的珠装入摇珠机,由编号为1的申请单位启动摇珠机摇出所有珠,按摇出珠号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

8.成交候选人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该项目下,按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

9.投诉处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10.合同签订。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11.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

    址: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

    编:014040             

  人:穆松林

    话:0472-2224443/15847791150

 

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纪委

   址: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

   话:市电0472-2222243;路电0209-22243

    编:01404

 

 

 

 

 

 

包头供电段

2024923

 

 

 

 

 

 

附件1                      报名表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开户行名称及账号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项目编号

及标段号

包西线变电所设施维修整治择优选择第三方审价

单位公告BGDLX-FW2024-07

 

 

 

 

 

 

附件2             

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包西线变电所设施维修整治择优选择第三方审价单位项目(公告编号:BGDLX-FW2024-07)事宜,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包头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包头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技术指标完成施工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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