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医疗集团共同体应急医疗救治、医养和康复能力提升项目-县中心医院本院装修改造项目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医疗集团共同体应急医疗救治、医养和康复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清批审【2022】0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提升清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清河县中心医院医共体、清河县中医院医共体、清河县第三医院、清河县第四医院应急医疗救治、医养和康复等服务能力,对各医院进行改造升级。其中清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改造面积7600㎡,清河县中心医院医共体改造面积11505.40㎡,清河县中医院医共体改造面积1100㎡,清河县第四医院改造面积3200㎡。
2.2招标范围:清河县中心医院本院装修改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投标。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22 00:00:00至2022-09-28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或“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0-17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招标人: | 清河县卫生健康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世诚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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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邢台市清河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99号新天地自然康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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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潘青越 | 联系人: | 黄松行 |
电话: | 0319-8290817 | 电话: | 0311-85943377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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