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涉林违法案件勘验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4/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按照工作要求,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彭州市2023年涉林违法案件勘验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彭州市2023年涉林违法案件勘验项目
二、项目内容
按技术规范和勘验要求,完成彭州市2023年国家森林督查及日常监管发现涉林违法案件的现地勘验,形成勘验报告(包含调查报告、表格和矢量图等),并达到执法机构涉林案件接件要求。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六)供应商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及相关项目经验;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四、比选报名及评定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2日;
(二)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3日上午9:30。比选文件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三)评定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13日上午10:00,在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洽谈室召开比选评审会。如遇特殊情况,则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比选申请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服务方案;企业业绩;企业信誉证明文件等。
(五)比选人的标书文件必须装入档案袋加以密封,标书一旦投出不得更改。
五、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9.5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六、评标
(一)组建评标小组:业主组建评标小组,负责项目的评审。
(二)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评标标准及中选人确定:本次比选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项目概况分析、团队人员配置、项目实施方案及跟进服务)、业绩证明(近三年案件勘验业绩)、报价等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四)定标中标、签定合同:经评标小组审定、确认无异议后,确定中标人,并由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至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定合同。合同签定后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项目内容。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址:彭州市健康大道199号湔江大厦4楼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邮政编码:611930
 
 
附件:承诺函参考模板
 
 
 
 
 
附件
承诺函参考模板
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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