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咸宁市本级中心】咸宁龙潭片区规划研究及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咸宁龙潭片区规划研究及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标段编号SZZX-202308ZC-074001)
金额
13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zx-202308zc-074001
预算金额137万元
招标公司湖北香城泉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部长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总0715-8102186
中标公司咸宁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137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上海贝昱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咸宁龙潭片区规划研究及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ZZX-202308ZC-074001
二、项目名称:咸宁龙潭片区规划研究及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联合体成员牵头人:上海贝昱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成员二:咸宁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1102-1104室
中标(成交)价:13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善华、王树婷、石教骏、王时秋、倪庆华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年8月29 日
2、评审地点:咸宁市民之家四楼B区评标区域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相关规定折价收取。
2、收费金额:人民币2.3(万元)
八、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采购公告查询网址: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香城泉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温泉路26号
联系人:李部长
联系方式:18607241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温泉塘角路16号
联系人:徐总、庞工
联系方式:0715-8102186
一、项目编号:SZZX-202308ZC-074001
二、项目名称:咸宁龙潭片区规划研究及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联合体成员牵头人:上海贝昱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成员二:咸宁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1102-1104室
中标(成交)价:13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咸宁龙潭片区规划研究及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 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质量标准:优良 项目负责人:黄鹏飞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善华、王树婷、石教骏、王时秋、倪庆华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年8月29 日
2、评审地点:咸宁市民之家四楼B区评标区域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相关规定折价收取。
2、收费金额:人民币2.3(万元)
八、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采购公告查询网址: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香城泉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温泉路26号
联系人:李部长
联系方式:18607241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温泉塘角路16号
联系人:徐总、庞工
联系方式:0715-810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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