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固镇河网区骨干河道水生植被恢复工程(EPC)
金额
5712.2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712.28万元
招标公司沛县龙固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吕洪涛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丽0516-896701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7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固镇河网区骨干河道水生植被恢复工程(EPC)已由沛县经济发展局以沛经审发【2022】8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沛县龙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环保专项资金及镇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龙固镇河网区骨干河道水生植被恢复工程(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沛县龙固镇
2.1.2建设规模:项目拟恢复龙固镇河网区骨干河道水生植被,主要基于现状进行植被更替和河滩带生态化改造,工程总长度36.3km,包括一干大沟4.3km、二干大沟5.4km、三干大沟6.4km、小老堰大沟6.0km、新龙河2.8km、奚阁中沟4.1km、龙东中沟3.8km、前程子中沟3.7km,总面积25.4万㎡,种植湿生草本植物及陆生草本植物共计9.6万㎡。项目主要内容为:生态护岸构建工程、水生态恢复工程、生态浮岛构建工程、生态清淤工程、水系连通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5712.28万元 ;(最终结算以甲方指定审计公司审计结果为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及图纸审查时间),施工工期300 日历天。
2.1.5 其他: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内容;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20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满足以下之一:设计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或者生态治理或者生态修复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1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或者生态治理或者生态修复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园林绿化专业)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3年1月-2023年6月)。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2020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满足以下之一:设计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或者生态治理或者生态修复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1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或者生态治理或者生态修复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只需施工单位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3年1月-2023年6月),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建造师的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资格审查还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2家)。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招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5.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电汇或银行保函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
账户名称: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 原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
银行账号:070667869112010007750000002369;
(2)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1、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2、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代理公司提交退还未中标投标企业名单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中标企业将合同发送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提交退还中标企业名单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3.5.2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3.5.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公告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9日;
(2)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zwb.xz.gov.cn/bszn/superviseInfo.html),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09时00分至2023年 6月19日17时30分;
(4)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 09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 其它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所需费用,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作补偿;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沛县龙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沛县龙固镇 地址:沛县新城区检察院对过
联系人:吕洪涛 联系人:刘丽
电 话:13852454380 电话:0516-89670199
2023年6月12日
本招标项目龙固镇河网区骨干河道水生植被恢复工程(EPC)已由沛县经济发展局以沛经审发【2022】8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沛县龙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环保专项资金及镇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龙固镇河网区骨干河道水生植被恢复工程(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沛县龙固镇
2.1.2建设规模:项目拟恢复龙固镇河网区骨干河道水生植被,主要基于现状进行植被更替和河滩带生态化改造,工程总长度36.3km,包括一干大沟4.3km、二干大沟5.4km、三干大沟6.4km、小老堰大沟6.0km、新龙河2.8km、奚阁中沟4.1km、龙东中沟3.8km、前程子中沟3.7km,总面积25.4万㎡,种植湿生草本植物及陆生草本植物共计9.6万㎡。项目主要内容为:生态护岸构建工程、水生态恢复工程、生态浮岛构建工程、生态清淤工程、水系连通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5712.28万元 ;(最终结算以甲方指定审计公司审计结果为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及图纸审查时间),施工工期300 日历天。
2.1.5 其他: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内容;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20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满足以下之一:设计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或者生态治理或者生态修复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1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或者生态治理或者生态修复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园林绿化专业)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3年1月-2023年6月)。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2020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满足以下之一:设计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或者生态治理或者生态修复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1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或者生态治理或者生态修复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只需施工单位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3年1月-2023年6月),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建造师的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资格审查还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2家)。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招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5.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电汇或银行保函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
账户名称: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 原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
银行账号:070667869112010007750000002369;
(2)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1、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2、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代理公司提交退还未中标投标企业名单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中标企业将合同发送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提交退还中标企业名单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3.5.2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3.5.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公告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9日;
(2)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zwb.xz.gov.cn/bszn/superviseInfo.html),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09时00分至2023年 6月19日17时30分;
(4)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 09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 其它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所需费用,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作补偿;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沛县龙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沛县龙固镇 地址:沛县新城区检察院对过
联系人:吕洪涛 联系人:刘丽
电 话:13852454380 电话:0516-89670199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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