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裕安区新安镇等7个乡镇2024-2025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十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213.1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s34150320240253号-11
预算金额213.1万元
招标联系人-0564-32350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0564-3382728
中标公司六安市鑫发商贸有限公司213.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裕安区新安镇等7个乡镇2024-2025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十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20240902
原文链接

裕安区新安镇等7个乡镇2024-2025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十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320240253号-11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新安镇等7个乡镇2024-2025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十一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鑫发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兴隆村

中标金额贰佰壹拾叁万壹仟元整(小写:2131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鸡(鸭)肉、猪肉等

品牌:裕安区草根家庭农场养殖、天安等

规格型号鸡(鸭)肉(鸡(鸭)大腿或鸡(鸭)胸脯肉),配送包装的冷鲜肉,每包5kg~20kg;新鲜猪肉(猪肉修除皮、筋、血管、骨头、淋巴等后,剩下部分的瘦肉比例不少于 65%)。数量:以实际供货为准。

单价:食材单价参照六安市发改委发布的同期“六安城区市场价格”食材平均价作为基准价*综合折扣率86%;六安市发改委未发布的食材价格,食材单价由区教体局依据相关规定组成询价小组或者由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价格咨询公司出具的同期价格询价报告*综合折扣率86%。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开银、徐传菊、徐科、许华斌、杨力、刘胜、张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7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6.07分。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四楼,联系电话:0564-3301852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址:六安市裕安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汇口

联系方式:0564-3235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振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皖西大道141号红叶大厦7楼701-702室

联系方式:0564-3382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话:0564-338272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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