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杨河乡林下经济产业及康养项目(一期工程新林黄泥至杨河仲子段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道路)施工标段的招标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3/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杨河乡林下经济产业及康养项目 (一期工程新林黄泥至杨河仲子段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道路)/ 标段施工招标
澄清3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作以下澄清:
提问一:
招标文件要求了三种:(1)现金转账、(2)保险保单、(3) 银行电子保函。并没有三方担保保函。请问系统中第三方担保保函是否符合招文保证金要求。
回复:系统中第三方担保保函符合招标文件保证金要求。
提问二:
问题1:第三者责任险已明确保险费率,请问计算基数是什么?基数是否为: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 700章的合计金额?
问题2:招标文件87页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9.2.5“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 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 1.5%(若发包人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时,按最高投标限 价的 1.5%计)。”若按此条款计算出安全生产费为87598289*1.5%=1313974.34元,超过安全生产费限价1294556元。请明确安全生产费是否按照1294556元填入投标报价?
问题3:请明确工程量表中单价及合价保留几位小数?
回复:1、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的要求执行。
2、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给出的安全生产费 1294556元填入投标报价。
3、请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9项中的要求执行。
提问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项中,第(2)条:电文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上传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的扫描件,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请问在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上传加盖鲜章的附件时,若存在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格式与招标文件中格式不一致时,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请问上传的附件格式应该以软件中格式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为准?
回复:以软件中格式为准。
提问四:
1、报价文件需要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是否只需要按照招标清单提供报价汇总表和5.1工程量清单表就可以。是否不需要提供单价分析表?
2、新发的工程量清单能否提供一份EXCEL版本?
3、招标文件中10.16项关于递交投标文件的代表应是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同时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二、递交代表要求授权委托书”中的“注”的要求。省外企业的这一代表还需是其入川信息报送登记人员(按有关规定不需要办理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登记的除外,下同)。是否由法定代表人开标就只需要附企业入川备案截图即可,因为企业入川备案截图中即可体现法定代表人名称。
回复:1、需要提供单价分析表。
详见补遗 2号。 3、请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6项中的要求执行。
提问五:
1、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序号有重复,分别出现在两个“3”,两个“4”,是否调整?
2、工程量清单第700章中,701“边坡绿化工程”与704“取、弃土场绿化”的子项子目号都是701-1,是否将704项下的子目号改为704-1?
3、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5条“其他需说明的问题(1)第100章 总则: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贵任险等项目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报价,中标后不再单独计算;(2)第100章 总则所列项目,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取舍和报价,不作硬性要求,中标后不再单独计算。”是否表明第100章可以不按清单中所列工程量报价,而自行分摊到其他相关子目中?是否“安全生产费”中标后也不单独计算?
回复:1、调整与否均不作为评标限制的要求。
2、704项下的子目号改为 704-1。
3、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的要求执行,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
峨边彝族自治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
澄清3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作以下澄清:
提问一:
招标文件要求了三种:(1)现金转账、(2)保险保单、(3) 银行电子保函。并没有三方担保保函。请问系统中第三方担保保函是否符合招文保证金要求。
回复:系统中第三方担保保函符合招标文件保证金要求。
提问二:
问题1:第三者责任险已明确保险费率,请问计算基数是什么?基数是否为: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 700章的合计金额?
问题2:招标文件87页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9.2.5“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 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 1.5%(若发包人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时,按最高投标限 价的 1.5%计)。”若按此条款计算出安全生产费为87598289*1.5%=1313974.34元,超过安全生产费限价1294556元。请明确安全生产费是否按照1294556元填入投标报价?
问题3:请明确工程量表中单价及合价保留几位小数?
回复:1、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的要求执行。
2、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给出的安全生产费 1294556元填入投标报价。
3、请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9项中的要求执行。
提问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项中,第(2)条:电文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上传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的扫描件,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请问在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上传加盖鲜章的附件时,若存在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格式与招标文件中格式不一致时,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请问上传的附件格式应该以软件中格式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为准?
回复:以软件中格式为准。
提问四:
1、报价文件需要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是否只需要按照招标清单提供报价汇总表和5.1工程量清单表就可以。是否不需要提供单价分析表?
2、新发的工程量清单能否提供一份EXCEL版本?
3、招标文件中10.16项关于递交投标文件的代表应是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同时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二、递交代表要求授权委托书”中的“注”的要求。省外企业的这一代表还需是其入川信息报送登记人员(按有关规定不需要办理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登记的除外,下同)。是否由法定代表人开标就只需要附企业入川备案截图即可,因为企业入川备案截图中即可体现法定代表人名称。
回复:1、需要提供单价分析表。
详见补遗 2号。 3、请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6项中的要求执行。
提问五:
1、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序号有重复,分别出现在两个“3”,两个“4”,是否调整?
2、工程量清单第700章中,701“边坡绿化工程”与704“取、弃土场绿化”的子项子目号都是701-1,是否将704项下的子目号改为704-1?
3、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5条“其他需说明的问题(1)第100章 总则: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贵任险等项目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报价,中标后不再单独计算;(2)第100章 总则所列项目,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取舍和报价,不作硬性要求,中标后不再单独计算。”是否表明第100章可以不按清单中所列工程量报价,而自行分摊到其他相关子目中?是否“安全生产费”中标后也不单独计算?
回复:1、调整与否均不作为评标限制的要求。
2、704项下的子目号改为 704-1。
3、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的要求执行,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
峨边彝族自治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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