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汉滨区2021年国家林木培育项目(松材线虫病疫木伐除区生态修复)采购结果公告
金额
83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dcg2022015
预算金额83万元
招标公司汉滨区林业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915-3093555
中标公司安康市汉滨区俊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8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XDCG2022015
二、项目名称:汉滨区2021年国家林木培育项目(松材线虫病疫木伐除区生态修复)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汉滨区2021年国家林木培育项目(松材线虫病疫木伐除区生态修复)):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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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俊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安康市汉滨区双龙镇谢坪村 | 83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汉滨区2021年国家林木培育项目(松材线虫病疫木伐除区生态修复)):
服务类(安康市汉滨区俊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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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造林服务 | 对近年来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木强度择伐或连续几年多次择伐后的疫木择伐区和块状疫木择伐区实施补植补造1250亩,其中元宝枫1200亩,红豆杉50亩。 | 汉滨区2021年国家林木培育项目(松材线虫病疫木伐除区生态修复)补植补造建设1250亩,其中元宝枫1200.0亩,占造林作业总面积的96.0%,红豆杉50.0亩,占造林作业总面积的4.0%。 | 按照项目建设要求,本次设计为生态林,根据造林地立地条件与土壤结构、植被现状等,本着“适地适树”的原则和优先选择优良乡土树种的指导思想,选择元宝枫、红豆杉为主要造林树种。造林用苗严格执行《陕西省林木种苗管理办法》,所使用的苗木必须具备“一签两证”。苗木生长健壮、根系完整、顶芽饱满、径高比合理的Ⅱ级以上苗木。 |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造林栽植任务并通过验收,管护期一年 | (1)从起苗、分级、假植、包装、运输到栽植,都要保护好苗木。裸根苗做到起苗少伤根,尽量做到随起苗随栽植,缩短从起苗到栽植的时间;在苗木运输过程中,要保持苗根湿润,不受风吹日晒;运到造林地后及时假植,如果土壤干燥应适当灌水,当天栽不完的苗木立即假植;假植前可适当剪掉起苗时受损伤的、过长的根系,以有利吸水、便于栽植。营养袋苗起苗时保护营养袋无破损,装运时码放整齐,营养袋不挤压变形,当天栽不完的苗木在假植时,选择背风、遮阴处码放整齐,用稻草或透气的帆布进行遮阴处理,如天气干燥应适当给苗木喷水或浇水打湿覆盖物。 (2)栽植做到分层踩实,覆土时土块一定要打碎,石块、草根要拣净,用表土填至一半时把苗木向上稍提一下,使根系舒展后再填土踩实,直至填满穴坑二次踩实,穴面再覆一层松土,最后回填土面低于地表5cm,形成一集水坑,以利雨水和水分浇灌,提高成活率。 (3)根据《陕西省造林技术标准》规定,结合造林立地条件和各树种生物学特性,确定各树种造林初植密度为元宝枫、红豆杉74株/亩(3×3m)。 (4)种植点一般采用三角形配制。在补植补造面积较小、坡面破碎、地形复杂的地块,种植点的位置应灵活掌握,应不拘于株行距的规定,但要保证单位面积上种植点的数量。对于造林地上现有乔木林木及幼苗,施工时应予以保护,并实施林木和幼苗周围块状砍灌、松土除草的抚育措施。 (5)成活率调查在新造幼林经过一个生长季节后进行,秋季造林成活率调查时间在次年秋季进行。调查方法是在当年所有造林小班内选设具有代表性的标准地,调查死亡与成活株数。调查结果分别按成活率85%以上、41-84%、40%以下三级统计。成活率在40%以下的要重新造林,成活率在41-84%的按设计密度进行补植。 ((6)造林完成后进行一年抚育管护,确保成苗木成活。抚育的主要内容为松土除草,根据杂草的生长蔓延情况,遵照“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在苗木1m直径栽植穴范围内,及时松土除草,并依据部分苗木栽植情况进行适当培土;松土深度为5—10㎝左右。 根据《造林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内容,应建立造林技术档案、施工档案和检查验收档案。造林技术档案包括作业设计、变更设计等;施工档案包括施工招标、承包标书或协议,砍灌清林、整地、栽植以及幼林抚育全过程的施工时间、标准、施工质量及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监理记录等;检查验收档案包括施工单位、区林业局等造林成效检查。档案应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 83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斌、张富华(采购人代表)、陈超、刘仁保、许启耀曾用名许启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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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汉滨区2021年国家林木培育项目(松材线虫病疫木伐除区生态修复) | 1.24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林业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苗圃巷3号
联系方式:09153209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三桥头金川村180号
联系方式:0915-3093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15-3093555
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7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1 采购公告
2 变更公告
3 结果公告
4 废标/终止公告
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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