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口腔门诊耗材采购项目-牙科种植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85.41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xbzc-01057-9
预算金额185.41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俊凯0991-58235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口腔门诊耗材采购项目-牙科种植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2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XBZC-01057-9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口腔门诊耗材采购项目-牙科种植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854105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牙科种植系统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85410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牙科种植系统、取模与转移配件、种植体附件、基台以及螺钉 Abutment and screws、临时基台及愈合帽、扭力扳手、牙科种植专用器械包、齿科种植系统用钻 Dental Implant System Drill;进口;预计年采购预算金额为1854105.00元;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单价最高限价及技术参数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公证书;
2)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近一年任意月具有人员明细的社保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进口产品需有生产厂家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2日至2023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https://www.zcygov.cn/)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鲤鱼山南路137号
联系方式:0991-4362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0991-5823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俊凯
电 话:0991-5823555
附件信息: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口腔门诊耗材采购项目-牙科种植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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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口腔门诊耗材采购项目-牙科种植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2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XBZC-01057-9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口腔门诊耗材采购项目-牙科种植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854105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牙科种植系统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85410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牙科种植系统、取模与转移配件、种植体附件、基台以及螺钉 Abutment and screws、临时基台及愈合帽、扭力扳手、牙科种植专用器械包、齿科种植系统用钻 Dental Implant System Drill;进口;预计年采购预算金额为1854105.00元;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单价最高限价及技术参数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公证书;
2)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近一年任意月具有人员明细的社保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进口产品需有生产厂家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2日至2023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https://www.zcygov.cn/)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鲤鱼山南路137号
联系方式:0991-4362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0991-5823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俊凯
电 话:0991-582355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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