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富锦香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水稻及大米深加工应急储备三期项目──精米生产线设备采购及安装
金额
1880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80万元
招标公司富锦香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荣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女士0451-536600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RZ-JWG-2024122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富锦香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水稻及大米深加工应急储备三期项目已在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招标人为富锦香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省投资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精米生产线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富锦香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水稻及大米深加工应急储备三期项目──精米生产线设备采购及安装;
2.2项目地点:富锦香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水稻及大米深加工应急储备三期项目现场;
2.3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设备清单范围内的设备制造、采购、运输至指定安装地点、安装以及使用方技术培训、后期维保等工作内容;
2.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完成供货、制作、安装、调试,并达到招标人验收标准;
2.5招标范围:设备清单范围内的所有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8,80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拟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2.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2.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12时00分至2024年6月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2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4年6月21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富锦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那女士
联系电话:0454-2366288
招标人:富锦香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富锦市二龙山镇
联系人:闵先生
联系电话:1351262731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荣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星光耀二期B座23层
联系人:姜女士、张女士
电话:0451-53660088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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