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市政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卞先生0515-6808696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市政工程监理服务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市政工程监理服务。

  2、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项目规模: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市政零星项目(单个项目服务费用10万以内)监理。本项目造价约30万元。

  4、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5、服务期:1年,具体与工程施工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招标范围: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工程范围主要指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市政零星项目(单个项目服务费用10万以内)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7、其它:

  (1)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2)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3)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4)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处于在建(监)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监工程。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4)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并确保根据项目需求随时增加人员,满足项目监理服务要求。

  (5)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4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有所在单位相关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3、4、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表,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5时00分。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4款。

  七、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上发布。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号楼十楼

  联系人:卞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8696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附件:招标文件-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市政工程监理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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