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省中医医院物联网专线和物联网卡租用需求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1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云南省中医医院拟租用物联网专线和物联网卡用于便携式业务终端设备接入业务内网,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潜在供应商需于公告发布之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中医医院物联网专线和物联网卡租用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采购数量:10M物联网专线1条,4G或5G物联网卡40张,租用期2年。
4.具体要求:
(1)租用一条10M物联网专线与医院光华院区信息中心机房防火墙互联,接入业务内网。
(2)租用40张物联网卡与物联网专线配套使用,安装于便携式终端设备上,物联网卡共享流量池,每月总流量不低于204GB。
(3)租用期内,携式终端在全院范围内使用,供应商需做好网络信号保障,使用过程中由于信号不稳定,网速慢等因素影响开展业务,两次整改后仍然存在的,终止租用。
(4)租用期内,科室有新设备需要物联卡接入内网时,按照中标后的物联网卡资费标准向供应商续采。
5.最高限价:10080元/年。
6.供货及安装工期要求:10个日历天。
7.付款说明:费用一年一付,供货并完成安装验收,供货方提起付款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磋商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2.3供应商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
2.5 供应商具有完成该项目的软件开发调试能力。
三、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响应文件。并按要求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询价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光华街120号云南省中医医院3号楼704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供货清单报价表,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质保服务承诺以及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提供的材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云南省中医医院官网(https://www.yn-tcm-hospital.com/)上发布。
五、其他事宜
1.所有响应文件需装订且密封。仅需准备正本一份,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以及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内容。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密封章。
2.各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单价,且只能填报一个不高于预算价的响应报价,不得提供有选择性的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医院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进行二次报价,以各公司提交的第一次报价为准。
4.少于三家供应商提交询价响应文件,询价结果无效,做废标处理;询价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中标候选人,不再单独发布公告。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云南省中医医院3号楼信息中心
地址:五华区光华街120号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 :0871-63629514
云南省中医医院拟租用物联网专线和物联网卡用于便携式业务终端设备接入业务内网,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潜在供应商需于公告发布之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中医医院物联网专线和物联网卡租用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采购数量:10M物联网专线1条,4G或5G物联网卡40张,租用期2年。
4.具体要求:
(1)租用一条10M物联网专线与医院光华院区信息中心机房防火墙互联,接入业务内网。
(2)租用40张物联网卡与物联网专线配套使用,安装于便携式终端设备上,物联网卡共享流量池,每月总流量不低于204GB。
(3)租用期内,携式终端在全院范围内使用,供应商需做好网络信号保障,使用过程中由于信号不稳定,网速慢等因素影响开展业务,两次整改后仍然存在的,终止租用。
(4)租用期内,科室有新设备需要物联卡接入内网时,按照中标后的物联网卡资费标准向供应商续采。
5.最高限价:10080元/年。
6.供货及安装工期要求:10个日历天。
7.付款说明:费用一年一付,供货并完成安装验收,供货方提起付款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磋商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2.3供应商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
2.5 供应商具有完成该项目的软件开发调试能力。
三、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响应文件。并按要求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询价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光华街120号云南省中医医院3号楼704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供货清单报价表,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质保服务承诺以及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提供的材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云南省中医医院官网(https://www.yn-tcm-hospital.com/)上发布。
五、其他事宜
1.所有响应文件需装订且密封。仅需准备正本一份,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以及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内容。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密封章。
2.各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单价,且只能填报一个不高于预算价的响应报价,不得提供有选择性的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医院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进行二次报价,以各公司提交的第一次报价为准。
4.少于三家供应商提交询价响应文件,询价结果无效,做废标处理;询价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中标候选人,不再单独发布公告。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云南省中医医院3号楼信息中心
地址:五华区光华街120号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 :0871-6362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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