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标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总价(元)
1
长沙市天心区环城绿带及港子河环卫保洁、绿化维护、市政维护服务外包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环城绿带一标至十一标、港子河应急段一标至三标段及港子河示范段范围内的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工作
3708442.76
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包干合同
3、合同标的服务范围:
1)、港子河示范段:项目东起卢浮原著箱涵出口,西至新电路,项目全长约750米,总占地面积约4万㎡,目前现状有:沥青混凝土道路、广场铺装、透水混凝土游道、乔木灌木等绿化、电气设施、配套用房、景观配套附属设施及生态停车场等。
港子河示范段
项目
单位
面积
绿化维护
绿地面积
㎡
23467.20
2
草皮面积
2385.78
3
平面保洁
25852.98
4
铺装面积
5250
6
市政维护
道路车行道面积
8
河滩及河道保洁
河滩及河道面积
17605
2)、港子河应急段:项目自卢浮原著箱涵出口至中意二路远征驾校段止,全长约6.46km,前期已完成了河道两厢整治及绿化建设,目前现状有:透水混凝土游道、植生挡墙、护坡、两岸乔木灌木绿化、生态停车场等。
港子河应急段(一标)
20010.94
30016.41
50027.35
停车位
3103.65
道路面积
3764.20
5
3517.80
侧石长度
m
2464
7
10799.0
港子河应急段(二标)
6896
0
8441.0
港子河应急段(三标)
7646
8273.0
3)、环城绿带(天心区段)东起中意路,西至湘江大道,全长约5.5公里,用地面积约110公顷,主要范围为绕城高速三环线两厢各60米区域,部分区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目前现状有:乔木灌木绿化、透水混凝土游道、景观配套附属设施及项目管理用房等。
一标段
19229
3669
22898
492
475.6
164
二标段
19752
3309
23061
3096
2992.8
1032.0
三标段
17206
3675
20881
1674
1618.2
558
四标段
17914
2013
19927
252
243.6
84
五标段
13518
43314
56832
6984
6751.2
2328
六标段
23367
6008
29375
9810
9483
3270
七标段
21256
7728
28984
2388
2308.4
796
八标段
15052
九标段
39117
7216
46333
5108
5099.4
476
十标段
41643
12786
54429
十一标段
31993
17113
49106
履行方式:承担环城绿带一标至十一标、港子河应急段一标至三标段及港子河示范段范围内的平面保洁、河滩及河道维护及保洁、绿化维护、市政维护、数字化及市民投诉处理、应急抢险等工作。
(一)平面保洁(含游道、车行道、绿化、铺装等)
1、工作内容:
①游道、车行道冲洗、清扫全天候保洁。
②铺装人工清扫保洁:路缘石向外延伸15米,铺装含清扫保洁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③绿地人工清扫保洁:道路绿地清扫保洁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④公厕蹲位及小便器维护、清洗保洁:公厕墙面、地面、蹲位的冲洗、清扫保洁以及设备维护,全天候维护。
⑤河道垃圾打捞,清扫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⑥设施、设备、及附属工程(包括栈道、景观桥、人行桥梁、景观塔等)清扫保洁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⑦维护过程的产生所有垃圾清运出项目范围。
⑧满足甲方的考核要求。
2、作业范围
①环城绿带一标至十一标范围内的全部绿化带用地、游道、车行道、铺装及附属设施等平面保洁。
②港子河应急段一、二、三标段及示范段范围内的全部绿化带用地、游道、车行道、河道、铺装及附属设施等平面保洁。
(二)河滩及河道维护及保洁
1、工作内容:对河滩进行日常保洁维护;对河滩及河道上长的草及时进行修剪;对河道闸口的抽水泵及闸门的日常维护维修;如遇暴雨、大雨等特殊情况,上游段生活污水会溢出至下游河段时,须使用冲水设备进行清理;维护过程产生的所有垃圾清运及满足甲方考核要求。
2、作业范围:港子河应急段一标至三标段及示范段范围内的河道及河滩保洁。
(三)绿化维护
1、工作内容:维护范围内所有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园林小品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对绿地、乔木、灌木树进行除草、浇水、施肥、修剪、治虫、枯死苗木的补栽补种;对维护过程的产生所有垃圾清运及满足甲方考核要求。
2、作业范围:
①环城绿带一标至十一标范围内的全部绿化带用地内全部乔木、灌木、植被维护。
②港子河应急段一标至三标段及示范段范围内的全部绿化带内乔木、灌木、植被维护。
(四)市政维护
①沥青混凝土道路:修缮路面及基层;裂缝处理;井周边处理;标线维修恢复;弃渣外运;道路设施巡查。
②透水混凝土游道:修缮路面、基层及标线恢复,游道标志标牌保洁维护;弃渣外运;道路设施巡查。
③侧石:修复侧石、平石;弃渣外运。
④满足甲方考核要求。
2、维护范围:
①环城绿带一标至十一标范围内的全部道路(包括游道、步道等)及侧石、游道标志标牌保洁维护管理。
②港子河应急段一标至三标段及港子河示范段范围内全部道路(包括游道、步道等)及侧石、标志标牌保洁维护管理。
(五) 及时按要求处理项目范围内相关数字化、12345市民投诉热线、蓝天保卫战等案卷和投诉事件。根据集团公司调配,负责处理相关遗留项目数字化、12345市民投诉等案卷,处理费用按实结算。
(六) 应急抢险
1、供应商应常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抢险人员、交通工具和抢险设备,当出现应急和抢险情况时,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和指挥,积极协助做好应急抢险工作。如因供应商配合不力、执行不到位,导致出现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采购人可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
2、要求按现场实际情况及相关要求编制安全生产方案及施工应急处理方案,应对工作过程中的人、机、物的安全做好有效措施及预防,同时针对暴风、暴雨、河道涨水等突发情况做出承诺及有效的施工应急处理方案。
(七) 各项管理指标的承诺
以下三项内容供应商须在施工组织方案中作出承诺:
1、供应商需在施工组织方案中编制施工应急处理方案,由于港子河每年雨季会遭遇河道涨水,供应商需承诺确保项目现场安全,按采购人要求随时增派人员,但不再增加任何附加费用。
2、遇逢年过节、重大活动等期间,为保证服务质量及区域整洁,供应商需承诺按采购人要求随时增派人员,但不再增加任何附加费用。
3、供应商承诺为所有在岗人员按国家劳动和社保政策购买五险及其它劳保福利,在每季度管理费支付前期,提供经劳动和社保等相关部门出具的交费发票及明细供采购人查验,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供应商聘用的人员不能正常享受国家规定的劳保福利,由此引起的所有劳资纠纷由供应商全权负责。且采购人可直接从每季度的管理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关费用并支付给当事人。
(八)项目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1、针对本项目,按管理要求配置管理人员,管理人员配备数量要求不低于3人,即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资料员1名,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在公司2019年9月至2019年11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针对本项目,必须承诺每天派出至少40人编制的清洁及维护队伍实施,并确保派出人员全员每天白天不少于8小时上岗时间巡回保洁、维护;
3、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须体检合格,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4、设置奖惩方案,要求按每个员工保洁、维护面积计算,分区域、分范围、定人、定岗、定职责。
5、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特种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实行季度考核制度
参考规范:《服务质量验收考核表》
1、考核机构:
长沙天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考核小组及长沙天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考核小组
2、考核方式:
①由长沙天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考核小组每月定时安排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三个月取平均分占季度考核分权重的50%;
②由长沙天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集中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为半天,每次抽查3段(每段不少于500米,含路段内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考核结果占季度考核分权重的50%,季度考核与月度考核成绩按权重计算后方为项目最终季度考核成绩。
③款项支付按季度考核成绩确定支付比例(详见付款方式)
3、考核内容: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维护工作质量、工作标准等。在每季度支付费用之前,需对项目管理办公人员4人,市政维修部4人,保洁服务部15人,绿化服务部12人,驾驶员3人,安全员和资料员各1人进行考核,必须达到每天派出不少于40人次的清洁及维护队伍按全员每天白天不少于8小时上岗时间巡回保洁、维护要求后,方可支付相应费用。
本项目考核评分为百分制,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质量验收考核表
一、绿化维护
1、原有绿化苗木管理及维护
(1)全年所有大乔木、小乔木保存成活率达到100%,如有管养不到位,存在死株、缺株需在48小时内补栽。
(2)所有灌木及植被等保存率达到98%以上,如有管养不到位存在死株、缺株需在48小时内补栽。
2、新种绿化苗木管理及维护
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当季与反季栽植成活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3、植保状态
防治病虫害,大面积防治每年不少于4次。无病害率达到90%,无虫害率达到90%以上。
4、树木修剪
常年按季节按要求进行修剪,全年不少于3次(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女贞球、绿篱等易疯长树木应不定期修剪。
5、除杂
不定期除杂,草势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
6、浇水施肥
按树木长势进行不定期抗旱浇水或排涝,全年冬春施肥不少于两次。
7、清理
绿化区域土地平整,无杂物,无枯枝烂叶,修剪的废枝应及时清理处置。
二、设施维护(除苗木外,所有设备、设施都列入设施维护,设施维护包括水电、监控、铺砖、宣传标语、护栏、休闲坐凳、休闲亭架、垃圾桶、景观塔、水泵、阀门等。)
1、水、电、监控须保持每天24小时通畅。
2、铺装设施、宣传标语不得缺损。
3、休闲坐凳、休闲亭架、护栏不得损坏、松动。
4、垃圾桶的清洁及维护
(1)垃圾桶及时清倒、归位,无溢出、无异味、表面干净无污迹,班内时间做到巡回检查清掏,并保证垃圾桶随时不满冒、不吊挂,下班时不得留有满冒果皮,保持垃圾桶周边的环境清洁,垃圾桶须及时处理干净。
(2)垃圾桶清掏完后逐个上锁,避免人为损坏,发现损坏及时上报,更换,垃圾桶损坏须及时处理
5、景观塔确保设施完整,玻璃及地面塔内外卫生清洁干净,楼梯,栏杆完整无松动,存在问题须及时处理。
6、水泵、阀门每周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出现设备损坏须及时处理。
7、沥青混凝土道路、透水混凝土道路进行维护保养及洒水降尘,出现道路及附属设施(包括侧平石、标线等)破损及扬尘须及时处理。
8、不得在维护过程中受到市、区级通报批评。
9、不得在维护当中违犯相关维护法律法规规定。
10、 及时按照应急处理方案处理相关事宜。
11、及时按要求处理项目范围内相关数字化、12345市民投诉热线、蓝天保卫战等案卷或投诉事件。
以上为绿化维护及设施维护考核内容要求事项,清扫保洁考核内容按照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及天心区园林局相关要求进行考核,每发现一起不符合要求的考核成绩扣一分;其它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采购人责任权利与义务
1.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验收,负责季度考核。
1.2采购人指派刘佩 、陈锡清 为现场代表。
1.3督促原施工单位对供应商提供的问题进行整改(如除草、垃圾清理、道路修缮、亮化的恢复、死亡苗木的清理及更换等)。
2、供应商责任、权利与义务
2.1对施工及生活所需的用水、用电从采购人指定接入点接通,供应商承担其费用。
2.2供应商应派遣有关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的全面管理并承担全部责任,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杜绝发生任何形式的安全事故,但不包含维护服务过程中的原有质量缺陷,如路面基础沉陷、护坡垮塌及除供货商外对苗木补栽后一年的维护等。
2.3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的承包内容标准以及甲方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
2.4严格执行有关维护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2.5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如(火灾、地震、台风等)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均不由供应商负责。
1)采购人违约的责任
采购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条款 。
1.2因采购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条款。
1.3因采购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条款 。
1.4因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供应商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条款 。
2)供应商违约
2.1因供应商原因,开工每逾期一天,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
2.2供应商如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经采购人调查属实,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代扣支付,并收取1万元/次的违约金。
2.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鼓动或引导民工及其他人员聚众阻拦施工、阻碍采购人正常工作,或以暴力威胁甚至伤害采购人。若发生此类事件视同承包人严重违约,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次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它法律责任。
2.4供应商保证具备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所需要的资质,如因此导致其他损失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及第三人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等)均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代为赔付的,有权向供应商追偿因此所产生的全部损失。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