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五邑大学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五邑大学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五邑大学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70665
(三)预算金额:12,000.00
(四)采购需求:
商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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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09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著作权纠纷案二审委托代理
合同份数:5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叶老师 0750-3296192
采购单位:五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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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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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 著作权纠纷案二审 委托代理 | 1 | 12,000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1 |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民事委托代理服务,主要用于著作权纠纷案二审,要求供应商委派律师作为著作权 纠纷案二审中采购方的代理人。 |
2 |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YUZB2024-086FW |
3 | 2.项目名称:著作权纠纷案二审委托代理 |
4 | 3.最高控制价:12000.00元 |
5 | 4.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
6 | 5.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
7 | 6.交付地点:广州市内。 |
8 | 7.现场踏勘:是否安排踏勘:□是 / √否;投标人是否必须参加踏勘:□是 / √否;踏勘地点:无。 |
9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0 |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
11 |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2 |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13 |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4 |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5 | 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
16 |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 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 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 |
17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8 | 服务要求:(一)中标人委派律师作为本服务中采购人的委托代理人,中标人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采购人 书面认可; |
19 | (二)中标人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服务约 定的被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
20 | (三)中标人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专业判断,客观地告知采购人所 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
21 | (四)中标人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 办理受委托的事务; |
22 | (五)中标人律师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采购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 当尽快给予答复; |
23 | (六)中标人在代理采购人案件期间,在涉及采购人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委 派律师同时担任与采购人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
24 | (七)人员要求:2人,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资格证)、律师执业证,具有一定的律师执业经 验。 |
25 | (八)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二审终结之日终止。 |
26 | 付款方式: 1.服务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前述 发票后的二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完成办理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手续。 |
27 | 2.结算方式: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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