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塞县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大哈尔腾河(四十里戈壁段)河道一期治理工程第二标段
发布时间:2023-05-09 17: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阿克塞县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大哈尔腾河(四十里戈壁段)河道一期治理工程第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阿克塞县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大哈尔腾河(四十里戈壁段)河道一期治理工程,已由阿克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阿发改投〔2022〕9号文件和阿克塞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以阿农水字〔2022〕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县级财政配套统筹解决。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酒泉桀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右岸堤防总长18.6km,堤防结构为砂砾石土堤+PET石笼网袋护坡,护坡及基础护砌均采用PET石笼网袋护砌。
2.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6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1月6日
计划总工期:154日历天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阿克塞县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大哈尔腾河(四十里戈壁段)河道一期治理工程第二标段
2.4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阿克塞县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大哈尔腾河(四十里戈壁段)河道一期治理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相应的临时工程施工监理及工程各阶段验收,缺陷期处理监理以及竣工资料编制、整理、移交期监理。
2.5质量标准:合格及合格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近3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9至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至今)至少有1项水利工程施工的监理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具备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能力。
(3)拟派项目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3人)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的扫描件,已退休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书。
(4)凡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在期限内的单位(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失信黑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上网站或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资料为准)。
(5)本标段投标人近三年在工程建设中出现重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在合同履约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6)本标段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亲笔签署投标承诺书及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承诺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有上述情况,将依法对有关投标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接受参与本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9)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承诺书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招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取消投标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注:(1)根据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意见》要求,招标人将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甘肃等官方网站查询并下载投标人的信用档案资料,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之一。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在上述平台做好单位人员信息填报和信息维护工作;并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从业人员登记且人员信息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信息填报、维护不及时等导致信息查询不到、信息查询结果与投标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2)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的递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日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方可办理业务。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操作手册”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操作指南》。
4.3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递交:本项目须提交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并在投标登记成功后于2023年5月14日17时00分前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及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发送至邮箱1450344348@qq.com。
5、网上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日09时00分
5.2网上开标时间:2023年6月1日09时00分
5.3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操作手册”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注: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操作手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注意事项
7.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7.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7.3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
7.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
地址:阿克塞县红柳湾镇团结路15号
联系人:比哈利
电话:180********6190
招标代理机构:酒泉桀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文体路8号金领广场A座9-6号
联系人:魏兰
电话:151********8511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