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综合保税区标准化厂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评水保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10月19日 20:1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喀什综合保税区标准化厂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评水保服务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喀什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9日 20:1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 | ||
预算金额 | ¥9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雨晴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99829933 | ||
采购单位 | 喀什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欧亚大道1号喀什综合保税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669999950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咨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深圳城3号楼12层3-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199829933 |
项目概况
喀什综合保税区标准化厂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评水保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JJKFQZFCG(CS)2024-44-2
项目名称:喀什综合保税区标准化厂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评水保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喀什综合保税区标准化厂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评水保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元):9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对喀什综合保税区标准化厂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水保环评,出具环评报告并取得批复或相关文件、水保及环评报告验收、排污许可证申报、水土保持检测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取得批复等相关文件。(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成功,且在平台中登记至少一名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单位及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不在期限整改和黑名单中。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师证书,并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的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欧亚大道1号喀什综合保税区
联系方式:16699999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咨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深圳城3号楼12层3-1号
联系方式:15199829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雨晴
电 话:15199829933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二次 喀什综合保税区标准化厂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评水保服务采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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