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庆市第四医院医院感染实时监控管理系统接口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1601030220231343463
项目名称: 医院感染实时监控管理系统接口服务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25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2300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198000.0000
需求详情:
1 标准与规范 1.满足卫计委2017年发布的《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2.满足卫计委2016年发布的《NIHA医院感染监测基本数据集及质量控制指标集实施指南(2016版)》;
3.满足行业发布的《医疗机构耐药菌MDR、XDR、PDR的国际标准化定义专家建议(草案)》;
4.满足卫生部2001年发布的《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 2001》。
2 病例预警
(标配)
3 暴发预警
(标配)
4 ★床位风险分布
(标配)
5 ★监测面板
(标配)
6 PDCA持续改进
(标配)
7 干预会话
(标配)
8 感染监测
(标配)
9 细菌监测
(标配)10 ★多重耐药菌防控措施评估
11 ICU监测
(标配)12 手术监测13 抗菌药物监测
14 全院三管监测
(标配)
15 ★插管风险评估
16 消毒灭菌
(标配)
17 职业暴露
(标配)
18 手卫生监测
(标配)
19 血透监测
20 ★网络直报
(标配)
21 国家的感控指标十三项
22 感染统计
23 感染率趋势分析
24 现患率统计
25 患者诊疗信息
(标配)
26 数据接口总线
(标配)
27 重点监测细菌
28 临床感控工作站
(标配)
29 嵌入式报卡
(标配)
30 资料分享
31 服务验收:对上述功能逐条验收
32 服务质保: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免费升级及日常维护
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98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3-07-05 19:07
报名结束时间:2023-07-10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大庆市第四医院
联系人: 罗超
联系电话: 17304592828
联系座机: 0459-8885356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项目编号: HLJGCYC1601030220231343463
项目名称: 医院感染实时监控管理系统接口服务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25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2300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198000.0000
需求详情:
1 标准与规范 1.满足卫计委2017年发布的《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2.满足卫计委2016年发布的《NIHA医院感染监测基本数据集及质量控制指标集实施指南(2016版)》;
3.满足行业发布的《医疗机构耐药菌MDR、XDR、PDR的国际标准化定义专家建议(草案)》;
4.满足卫生部2001年发布的《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 2001》。
2 病例预警
(标配)
3 暴发预警
(标配)
4 ★床位风险分布
(标配)
5 ★监测面板
(标配)
6 PDCA持续改进
(标配)
7 干预会话
(标配)
8 感染监测
(标配)
9 细菌监测
(标配)10 ★多重耐药菌防控措施评估
11 ICU监测
(标配)12 手术监测13 抗菌药物监测
14 全院三管监测
(标配)
15 ★插管风险评估
16 消毒灭菌
(标配)
17 职业暴露
(标配)
18 手卫生监测
(标配)
19 血透监测
20 ★网络直报
(标配)
21 国家的感控指标十三项
22 感染统计
23 感染率趋势分析
24 现患率统计
25 患者诊疗信息
(标配)
26 数据接口总线
(标配)
27 重点监测细菌
28 临床感控工作站
(标配)
29 嵌入式报卡
(标配)
30 资料分享
31 服务验收:对上述功能逐条验收
32 服务质保: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免费升级及日常维护
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98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3-07-05 19:07
报名结束时间:2023-07-10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大庆市第四医院
联系人: 罗超
联系电话: 17304592828
联系座机: 0459-8885356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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