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丹郧路、G209国道、郧漫路水毁路面补修及补坑槽工程
依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计备[2018]523号备案表的要求,陕西建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十堰市郧阳区公路管理局的委托,拟对十堰市郧阳区丹郧路、G209国道、郧漫路水毁路面补修及补坑槽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SXJXSY2018-7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丹郧路、G209国道、郧漫路水毁路面补修及补坑槽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即最高限价)为3959795.00元整,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活动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基、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达标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会计报表)。
3、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前五年)至少完成2项类似工程的业绩,其中一项应为拟派建造师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备案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投标人应提供公司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投标人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及六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资料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及人员社保。
5、供应商近三年(2015年10月1日至今)无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被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以在2018年11月6日起至2018年11月8日下午5:00点止(工作时间),由法人或法人的授权人(授权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告第五条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陕西建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5单元201室)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谈判文件售价300.00元整,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时须递交谈判保证金4000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陕西建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账户(汇款单用途注明“十堰市郧阳区丹郧路、G209国道、郧漫路水毁路面补修及补坑槽工程谈判保证金”)。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11月14日上午9:30时前(09:00开始受理)递交至陕西建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5单元201室),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采购单位:十堰市郧阳区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单先生 电话:0719-7233807
代理机构:陕西建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古先生 电话:0719-8120600
收款单位全称:陕西建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柳林支行
账 户:17245401040007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