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国际生态城市政十条道路工程—丽景路(景明道—滨湖道)道路工程 发布时间:2022/8/8
曹妃甸国际生态城市政十条道路-丽景路(景明道-滨湖道)道路工程施工
变更公告(一)
招标编号:TSGZ-22014-001
由于内容修改,以变更内容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一、变更内容: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9.18 质量保证金
9.18.2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方式
(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以下第 2) 条的约定。
1) 按照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5%。
2) 其他扣留方式:最终结算工程款时,一次性扣除。
现变更为: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9.18 质量保证金
9.18.2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方式
(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以下第 2)或 3) 条的约定。
1) 按照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5%。
2) 结算价款的 3%工程款。
3) 其他方式:缴纳金额,竣工结算总额的3%;形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1)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应当由投标人基本帐户银行开具。如基本账户无法开具须由基本账户开具无法开具证明,由基本帐户银行上一级银行开具。(2)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
二、发布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曹妃甸新城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北路152-1号时代大厦A座写字楼7层707室
联系人: 刘朝伟、刘博
电 话: 0315-5918258、15612595010、131715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