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刘府镇 S315 交通沿线道路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fygc202308-009
预算金额425.2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盛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洁1555508899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刘府镇 S315 交通沿线道路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7 10: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刘府镇 S315 交通沿线道路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刘府镇 S315 交通沿线道路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

czfygc202308-009

招标人

名称

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

地址

滁州市凤阳县刘府镇

联系人及电话

李主任  13955064844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恒盛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清华名苑16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

陈洁  1555508899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968:00时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滁州市安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

4252339.63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姓名

周跃海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34191910233

工期(日历天)

9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照《滁公管综〔2023〕19号》指导标准收费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  21798   专家评审费:566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安徽恒盛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凤阳县清华名苑16号楼1单元101室;联系人:陈洁;联系电话:15555088990

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书面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7/011001007003/20200412/e8d74230-362f-4543-b240-a5203b9752e8.html)递交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凤阳县辅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200米凤阳县发改委3楼监督检查股联系人:宋主任,联系电话0550-636782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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