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分中心]乐清市228国道至323省道连接线(虹桥水坑至瑶南段)建设工程02合同段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虹桥分中心]乐清市228国道至323省道连接线(虹桥水坑至瑶南段)建设工程02合同段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228国道至323省道连接线(虹桥水坑至瑶南段)建设工程02合同段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招标人为乐清市港口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21年9月29日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虹桥分中心会议室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1年9月30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是否乐清 |
1 |
温州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602761.00 |
陈步区 |
否 |
废标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台州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在开标阶段,在开启台州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中恒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外层封套后,其投标文件内层封套两份标书,未标注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区分第一信封、第二信封,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开标。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不再进入后续程序、评审。 |
浙江丽中恒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
衢州市交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在开标阶段,在开启衢州市交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外层封套后,其投标文件内层封套只有一份标书,标识为内层封套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的格式。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区分第一信封、第二信封,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开标。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不再进入后续程序、评审。 |
浙江宏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在开标阶段,发现收标顺序号为7(浙江宏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的内层封套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封面上投标人名称写成:“乐清市港口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与本项目招标人名称一致。 |
其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未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
异议受理部门:
业主:乐清市港口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0577-61386002
投诉受理部门:
乐清市虹桥镇纪委 电话:0577-62351361
附未中标单位名称:
温州信达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台州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金华市天平交通工程试验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宏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湖州正通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衢州市交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浙江丽中恒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乐清市港口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