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邹平市水环境质量检测》项目选取中介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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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1年度邹平市水环境质量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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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JCS-2021-3457 |
项目申请单位: |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 |
联系人: | 高鑫 |
联系电话: | 13561581978 |
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述 1、检测点位: (1)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采样点位为三个:邹平县自来水公司、邹平县自来水公司城南水厂、邹平县农村自来水公司; (2)农村地表饮用水水源地采样点位为:台子镇自来水厂; (3)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码头水库; 共五个点位。 2、检测项目: (1)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要求的39项; (2)农村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按地表水方法检测,检测项目为: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总磷、氟化物、粪大肠菌群、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铜、锌、砷、汞、铅、镉、六价铬、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硒、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铁、锰、总氮(湖库以N计)。 (3)码头水库:《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 。 3、检测频次: (1)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为两次,分别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两次,中间至少间隔4个月; (2)农村地表饮用水水源为一年四次,每季度一次; (3)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为一年四次,每季度一次。 二、项目说明: 1.中介机构报价时只报项目基本审计费。 2.基本审计费由项目委托单位支付,其他审计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施工单位支付。 三、项目要求 项目中选公告公示期结束后3 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成项目,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四、项目付款方式 项目经检验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五、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此项目为专项资金,已落实。 |
项目完成时限: | 365个工作日 |
拟定服务费: | 上限5万元 |
中介服务机构条件: | 1、通过计量认证,能够出具加盖CMA章的检测报告; 2、应具备地下水、地表水所要求的项目的检测资质; 3、农村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石油类应采用紫外法检测; 4、涉及细菌类以及有时效性要求的项目,样品应在采集完成后规定时间内到达实验室。 5、检测报告应按照中国计量认证的要求进行编写,至少包括任务范围、采样与检测时间、采样及检测使用的主要仪器、采样方法、采样工作情况、样品保存情况、样品预处理方法、检测分析方法、检测结果、质量控制等信息; 6、检测报告应附相关项目的资质认定,方法标准,以及方法检出限,应确保检出限低于相关标准数值; 7、受委托方在采样,实验室分析结束后,应向委托方提供检测结果正本及副本复印件/扫描件; 8、委托方对受委托方采样、检测报告进行质量监督、审核。 |
超市业务类型: | 环境检测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01-13 14:40至2021-01-15 14:40 |
选取方式: | 网上竞价 |
网上竞价时间: | 2021-01-15 15:00 至 2021-01-15 16:00 |
均价(竞价/摇号/谈判)地点: | 网上竞价室 |
竞价次数: | 3 次 |
发布时间: | 2021-01-13 |